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招标公告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招标公告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项目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便民服务项目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HACQ-*******-XY

招租行为

批准情况

经盱眙县城市管理局批准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9/23

挂牌期满日期

2020/10/09

(截止当日16:00)

招租单位

盱眙县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标的概况

序号

类别

具体位置

编号

起拍价

期满时间

1

便民早餐车

家禧广场

4

5000元/年

已到期

2

便民服务亭

供电公司旁

2

4000元/年

已到期

3

便民服务亭

金源南路陵园路路口

19

5000元/年

已到期

4

便民服务亭

金源南路陵园路路口

20

5000元/年

已到期

5

便民服务亭

山水广场

24

5000元/年

已到期

6

便民服务亭

山水广场

25

5000元/年

已到期

7

便民早餐车

技师学院北门

8

5000元/年

已到期

8

便民早餐车

技师学院北门

9

5000元/年

已到期

9

便民早餐车

技师学院北门

10

5000元/年

已到期

10

便民早餐车

技师学院北门

11

5000元/年

已到期

11

便民早餐车

技师学院北门

12

5000元/年

已到期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招租参考价格

租期为2

起拍价见标的概况,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一百元或一百元的整倍数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备查文件

租赁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应提供:

1、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应提供

1、个人身份证原件

二、承租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Pages),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李帅帅:158*****949 ;陈超:137*****470

(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报名截止后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拍买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拍买方。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拍买方,且意向人符合条件,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拍卖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拍买方签订协议。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各标的指定账号,意向竞拍方应在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名截止后发放)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不同标的规定的保证金额足额支付相应竞价保证金(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无需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主体必须是意向人本身。

账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意向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点击网上报名中对应标的,在报名信息保证金子账号板块中获取账号信息。保证金子账号前后共24位,子账号中的“-”符号在英文模式下输入。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盱眙五墩支行

保证金金额:2000元/标段;缴纳截止日期:2020/10/10 17:00

注:缴纳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银行联系方式:谢凌:****-********

2.保证金退还:保证金为无息退还。未成交人自成交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合同、缴款证明(均为原件)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3、意向竞拍方须在成为最终竞拍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与竞拍方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本次种植园竞拍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4、自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五)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http://222.184.89.82:8001/hajj(现场不提供电脑报名及报价)

竞标时间:20201012上午1000

(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承租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招租方服务费,计费基础为成交价2年总价)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联系电话:********65(尤建军)。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潇潇(交易中心)

招标人:杨秋慧 尤建军(具体实施人)

联系电话

****-********

139*****865

便民早餐车租用合同

甲方:盱眙县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强化城区流动摊点管理,方便城区居民日常生活。经县政府批准,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置便民早餐车,为对便民早餐车实行有效的管理,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有效期时间二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年(大写)。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足额缴纳二年租金元。

二、便民早餐车位于,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借经营权。

三、便民早餐车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损坏,不得改变用途,如有损坏灭失的,则由乙方按重置价格赔偿。

四、经营项目为,乙方不得从事有明火和油烟的经营项目,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便民早餐车,租金不退还。

五、乙方如经营早餐等食品需取得《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六、便民早餐车周围2米为市容环卫责任区,乙方须与甲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干净整洁,自备垃圾容器、灭火器,不得悬挂张贴纸质广告,如需要由甲方统一设置画面。

七、乙方不得擅自移动便民早餐车安置地点,不得对外观进行改动,不得擅自转让,确需改动的需经甲方授权同意。

八、便民早餐车设置地点为临时设置,乙方应当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与其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

九、乙方需缴纳便民早餐车保证金3000元,本合同到期后,如早餐车无损坏,将退还全部押金。

十、便民早餐车的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甲方将取消其便民早餐车的承租权,并无条件收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便民服务亭租用合同

甲方:盱眙县市容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强化城区流动摊点管理,方便城区居民日常生活。经县政府批准,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置便民服务亭,为对便民服务亭实行有效的管理,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有效期时间二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___日止。租金为元/年(大写)。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足额缴纳二年租金元。

二、便民服务亭位于,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借经营权。

三、便民服务亭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合理使用,乙方不得损坏,不得改变用途,如有损坏灭失的,则由乙方按重置价格赔偿。

四、经营项目为,乙方不得从事有明火和油烟的经营项目,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便民服务亭,租金不退还。

五、乙方如经营早餐等食品需取得《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证》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六、便民服务亭周围2米为市容环卫责任区,乙方须与甲方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应当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干净整洁,自备垃圾容器、灭火器,不得悬挂张贴纸质广告,如需要由甲方统一设置画面。

七、乙方不得擅自移动便民服务亭安置地点,不得对外观进行改动,不得擅自转让,确需改动的需经甲方授权同意。

八、便民服务亭设置地点为临时设置,乙方应当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与其经营有关的各项税、费。

九、乙方需缴纳便民服务亭保证金3000元,本合同到期后,如服务亭无损坏,将退还全部押金。

十、便民服务亭的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甲方将取消其便民服务亭的承租权,并无条件收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招租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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