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业务用房通讯塔招标公告

公安业务用房通讯塔招标公告


延津县公安业务用房通讯塔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业务用房通讯塔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2]037-1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350M通讯塔

三、项目概况:350M通讯塔,高度30米(塔基至塔顶有效长度),材质为Q235角钢,热镀锌防腐,外包不锈钢板,总重量不大于12吨,抗风30m/秒,抗震烈度80,垂直度:≤1/1000,避雷小于4欧姆。供应商负责制作、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或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8月17日—2012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七、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九、谈判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下列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或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施工合同。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整。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十四、采购人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555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

十六、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发改委 ****-*******

延津县财政局 ****-******* 延津县监察局 ****-*******

延津县审计局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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