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工程己由慈卫【2012】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停车场面积约318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5万元 标段: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停车场改造、路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市政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
3.2.2项目其他人员: 质量员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须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一名(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4.1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 至2012年8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4.2 报名地点:周巷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窗口 联系人:严粹粹 电话:********
4.3报名提供资料:⑴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本地企业可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报名。⑵同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一张由公司盖章的领取招标文件的邮箱号码(或用优盘直接拷取)及退回保证金时的账号及开户银行及工程人员名单。⑶已缴保证金凭据,报名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报名。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后,由窗口报名人员向投标单位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若未收到请及时与窗口人员联系,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预算),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保证金缴纳的户名、账号已更改,请按以下户名、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20日下午16: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不得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周分******* 。
收款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慈溪周巷支行
帐 号:****************0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费率评标法 。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
7.4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慈溪市周巷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慈溪市周巷镇周西公路51-139号
联系人:范均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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