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绵市发改投资[2010]893号、安发改[2012]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审批[2012]4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1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县花荄镇罗林村七组
2.2 建设规模:安县公安局新建公安机关业务用房项目及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筑高度27.8米,建筑面积7209.4平方米,钢筋砼框架结构。
2.3 计划工期:42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8 月 17 日至2012 年 8 月24 日24时,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9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县公安局
地 址:安县花荄镇
邮 编: 622650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 139*****60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北路9号浣花逸景1幢4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183*****513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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