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3日16: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
预算金额¥4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湖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项目概况

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P-2020-ZC-0021

项目名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拟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整理滨海新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归档入库权籍权源档案数据,建立一个权威、准确、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开发数据库平台,形成“一库一平台”的科学管理办法,以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财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方式:网上领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为方便后期开具发票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HGP-2020-ZC-002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陈塘园区支行

银行帐号:****************71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ehetj@163.com。

(3)邮件主题为:HHGP-2020-ZC-0021报名信息。

(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湖路60号        

联系方式: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303            

联系方式:李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

 

标签: 数据库建设 调查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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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天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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