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徒生童话乐园二期建筑工程【飞行影院室内包装、水乐园等(游乐设施情景包装、室内外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安徒生童话乐园二期建筑工程【飞行影院室内包装、水乐园等(游乐设施情景包装、室内外装修)】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江苏射阳安徒生童话乐园项目经射发改审[2018]207号文件批准实施,其中的建筑工程由射阳县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经施工总承包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安徒生童话乐园二期建筑工程【飞行影院室内包装、水乐园等(游乐设施情景包装、室内外装修)】专业分包项目分包人。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内容

1.1招标人(工程施工总包人):射阳县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分包项目名称:安徒生童话乐园二期建筑工程【飞行影院室内包装、水乐园等(游乐设施情景包装、室内外装修)】专业分包项目。

1.3项目地点:幸福大道与海都路交叉口,射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对面。

1.4乐园文化主题:安徒生以及丹麦、北欧文化主题。

1.5建筑规模

(1)飞行影院工程建筑规模:室内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水乐园工程建筑规模:室内建筑面积约5245平方米;室外游乐设施场地面积约2706平方米。

(3)卫生间(1#)建筑规模:1#商业楼东侧2个卫生间,西侧1个卫生间,每个卫生间面积约100平方米。

(4)物业用房建筑规模:面积约1280平方米。

1.6建筑结构、层数:

(1)水乐园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二层。

(2)飞行影院局部地下负一层,地上框架四层。

(3)物业管理用房地上三层。

1.7分包专业工程项目内容:

(1)飞行影院室内装饰、主题包装、水电安装等。

(2)水乐园室内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室内及室外游乐设施的情景包装等内容。

(3)卫生间(1#)装修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

(4)物业用装修装饰与水电安装工程。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1.8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500万元。

1.9标段划分:上述专业分包工程为一个标段。

1.10资金来源:总包人支取的工程款。

1.11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1.12计划工期:100天。

(1)水乐园90天。

(2)飞行影院70天。

(3)其他60天。

1.13质量标准:合格。

1.14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招标人账户)。

1.15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16投标有效期:9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单项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中包含有(2000万元及以上)对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进行包装施工的项目业绩。

说明:

(1)业绩凭施工合同原件确认。

(2)施工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对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含义、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合同中包含有的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3)总承包项目中包含有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内容,总包人将其中的场馆包装施工内容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完成的,既可作为总包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业绩(业绩材料中须体现其中的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也可作为分包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业绩。

(4)分包业绩凭分包合同原件确认。分包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含义、分包合同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分包合同签订时间等)表述的,凭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总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5)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不单独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绩项目,只作为原合同(或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说明:中标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配置、配足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总包人将对上述人员考勤。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按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按工程总价的25%控制,由招标人设立的民工工资专户按每月考勤发放。

(2)中标人临建设施搭设完成,项目管理人员全部进场,且施工人员达50人以上,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作为预付款。

(3)单体工程完成合同内工程量达70%时,再支付对应单体工程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全部工程完工,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其中包含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5)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中标价的80%工程款(其中包含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6)审计(招标人内审)工作完成,中标人完成第一年缺陷维修责任、工程质量质保责任后,支付至审计审定总价的90%(包括以前支付)。

(7)中标人完成两年缺陷维修责任、工程质量质保责任后,按审计(招标人内审)结论结清剩余款项(包括以前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包含工程总价的3%质保金)。

(8)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定标办法

5.1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5.2评标委员会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务能力考核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投标报价评分办法(满分94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94%。Q2、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4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4分,每上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4业绩计分办法(满分3.6分)

(1)投标人业绩计分办法:

1)投标人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的(单项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中包含有(2000及以上)对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进行包装施工的项目业绩。

2)在资格条件业绩基础上(不含资格条件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满足上述(1)条条件的业绩,计0.5分。该小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5分。

3)在资格条件业绩基础上,投标人提供的满足上述(1)条条件的业绩合同总价与资格条件业绩最低标准(合同价格)相比较,每高百分之一百,计0.1分,不足100%部分忽略。该小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5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计分办法:

1)项目负责人计分业绩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9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担任“单项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中包含有(2000万元及以上)对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进行包装施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满足上述(2)条条件的业绩,计0.6分。

计分业绩说明:

1)计分业绩凭施工合同原件确认。

2)施工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含义、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合同中包含有的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等)表述的,凭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3)总承包项目中包含有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内容,总包人将其中的场馆包装施工内容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完成的,既可作为总包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业绩(业绩材料中须体现其中的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也可作为分包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业绩。

4)分包业绩凭分包合同原件确认。分包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内容(如: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场馆包装施工含义、分包合同包装工程施工合同额、分包合同签订时间等)表述的,凭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总包人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确认。

5)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不单独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绩项目,只作为原合同(或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6)如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总承包或分包的工程,不作为本招标项目计分业绩。

7)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凭施工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确认。

8)如施工(或分包)合同中项目负责人不止一名的,本工程只认可施工(或分包)合同中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9)施工(或分包)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更换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计分业绩。

5.5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务能力考核(满分2.4分)

评委根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现场(口头与笔试)答辩的优劣分别进行评分。

(1)将评委对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口头答辩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分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不参加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口头答辩得分。

(2)评标委员会对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笔试答辩进行评分。

(3)将上述口头答辩得分与笔试得分汇总,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计2.4分,第二名计1.8分,第三名计1.2分,第四名计0.6分,第五名计0.4分,第六名及其它计0.2分,未答辩或答辩成绩不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的计0分。

6、其它相关说明:

6.1上述“主题公园或主题乐园”应具有主题含义、封闭管理、收费经营特征(如:迪士尼乐园、欢乐世界、水上乐园、亲子乐园、海洋公园、海洋乐园、各类花卉乐园、各类水果乐园、儿童乐园、动漫乐园、VR主题乐园、萌宠乐园等)。若投标人将不具有上述特征的项目作为本招标项目相关业绩参加投标,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6.2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参加评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其行为上网公示。

7、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7日。

8、投标报名

8.1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7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30。

8.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西路66号)。

8.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社保机构出具的“潜在投标人为报名经办人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凭据”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 159 5148 6241。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李龙飞

联系电话:158 9513 3357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 10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室内外装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