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FHZJLZB-1006
招标条件
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武警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部队某部醇基燃料采购项目;
2.2采购需求:醇基燃料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以我部日常实际所需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5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按市场的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超过按废标处理(折扣系数随市场浮动而变化,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或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提供企业人员2020年度任意三月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被军队采购网列为违法失信的供应商;
3.9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获取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查询记录及备案记录网络截图、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9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某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执行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联系人:李星蓉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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