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工程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招标公告(重)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工程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招标公告(重)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工程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项目编号:GQICT-2020(02)
1. 招标条件
1.1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满足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工程的生产需求,对2+2台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2个泊位为10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泊位岸线长767m,纵深1.1km,前沿水深-15.1m,可同时靠泊两艘10000TEU的集装箱船装卸,年设计吞吐能力为120万TEU。
2.2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2+2台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又称“岸桥”)。分两批次供货,第一批次2台岸桥,其中一台为自动化远控岸桥、一台为常规岸桥(预留后续升级自动化远控接口);第二批次2台常规岸桥(预留后续升级自动化远控接口)。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总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台岸桥的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安装和调试、报装、试验(含现场耐压实验、载重试验等)、验收(含政府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及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期:
本次岸桥(第一批次)采购数量2台,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交机,其中现场安装常规功能调试时间不超过15天。
第二批次2台岸桥招标人将视实际需求而采购。在开标之日起计180个日历天内,如招标人决定向中标人购买第二批次2台岸桥,中标人承诺可按本次中标的含税单价向招标人供货。第二批次2台岸桥在上述期限内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明确采购后,中标人方可组织生产制造,交货期为10个月内,15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是否采购第二批次2台岸桥具有最终决定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是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两种许可证中都必须含有门式起重机)。
3.2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为投标人主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生产销售吊具下额定起重量65吨(及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业绩。业绩应附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时间以设备交机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9 月 24 日至2020年 9月 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五楼503室)。
3、因现处于疫情期间,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具体如下:
3.1、选择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符合上述条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在发售时间内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料。纸质版标书售价25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2选择网上报名的供应商,符合上述条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发售时间内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至********4@qq.com邮箱,联系张宇,电话:****-*******、133*****019,确认资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后,将文件费转至开户全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账 号:2102 1125 0930 0003 849;开户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注:在转账中须注明“钦州港大榄坪1、2#工程文件费”。标书售价250.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相关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0 月 15日09 时30分,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七楼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七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2、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1)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五楼503室)。
②收件人:张宇,电话133*****019。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泊位工程65t-65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GQICT-2020(02))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张宇:133*****019。
(3)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投标人标注为“邮寄”字样。
(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 月 15日09 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七楼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七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7. 发布公告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监督电话:****-*******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港口大楼5楼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
邮编: |
535000 |
邮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张宇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4@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招 标 人: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9月24日
招标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