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区(三期)给水工程净水厂(生产管理调度中心、培训中心)中央水冷空调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灯塔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央水冷空调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月20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TSZFCG -A
******* 项目名称: 灯塔市区(三期)给水工程净水厂(生产管理调度中心、培训中心)中央水冷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总预算
*******.09元 。
最高限价: 总预算
*******.09元 。
采购需求: 详见附 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依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月24日 至
2020 年 9月30日 ,每天上午
9 至
11 时 ,下午
13 至
16 时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 址 : 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 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售价: 免费提供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档发送到********60@qq.com,标明参与项目及联系方式就认定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未发送不具备投标资格)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月20日 9 点 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灯塔市政务中心15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灯塔市
联系方式:
13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灯塔市政府 148室
联系方式: 0419 -
******* 邮箱地址:
********60@qq.com">
********60@qq.com 开户行: 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佑分理处
账户名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账号:
****************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臣
电 话: 0419 -
******* 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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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bb5f6f6d-7d22" target="_blank">灯塔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央水冷空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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