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新中心小学高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杏坛镇新中心小学高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杏坛镇新中心小学高压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简易格式(100万以下工程使用))项目名称 杏坛镇新中心小学高压配电工程 公 告 号 ZJ-2012-09028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杏盈市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顺德区杏坛镇
公告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杏坛镇新中心小学高压配电工程,具体包括:
1. 高压外线部分:高压电缆及保护管敷设、电缆井砌筑及土方工程。
2. 电房设备工程:变压器、高低压柜、铜母排、高压电缆、低压封闭母线槽等的安装;电房照明及接地装置,电房安全设施装置,门窗,电房设备的土建基础等。
工程概算 约65万元
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同时具备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必须通过广东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企业诚信备案(广电程【2010】376号)。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5)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以上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 期 40个日历天 联 系 人 招标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岑先生
报名地点 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办文窗口 联系电话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24日
备 注 一、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委托证明书。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指定的帐户:顺德大良农行支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帐号:****************516,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发标光盘、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
三、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详见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资料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提交,相关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核对,一式一份,于收标截止时间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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