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地块招标公告
化工地块招标公告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晋安区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化工路主线桥下(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化工地块 |
福州市晋安区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化工路主线桥下(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旁) |
30.4 |
8490.32(扣除桥墩面积)其中591.66平方米存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货物,货物搬迁前不收取租金,计租面积为7898.66平方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空查封货物之前承租人不得使用该地块(591.66平方米),不得破坏货物的完整性。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二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3%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3、押金: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租金为准)。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停车或仓储使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物品)。
6、计租面积说明:使用面积:8490.32平方米(扣桥墩等面积),其中591.66平方米存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货物,货物搬迁前不收取租金,计租面积为7898.66平方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空查封货物之前承租人不得使用该地块(591.66平方米),不得破坏货物的完整性。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60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移交。(原合同到期日:2020年10月31日)
10、装修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2、该标的设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规则详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4、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8490.32平方米,其中591.66平方米存放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货物,货物搬迁前不收取租金),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5、该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桥下地块已整平硬化,建好围栏,通水通电,详细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7、承租人竞租前可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8、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9、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10、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停车或仓储使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物品)。
(3)企业须承诺租赁期满后,地上所有建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企业须承诺在承租使用中,桥梁梁板底部需留有不少于3米的空间,满足桥梁检查车辆通行,且还应预留桥梁养护及检测作业的通道。
(5)企业须承诺租赁期间,出租方若提出由于政府等相关部门需将该桥下地块做其他用途时,承租方应在三十个日历日内无条件退出,出租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企业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护桥墩和桥梁安全,不在承租地块上驾驶超载车辆,所有车辆远离桥墩行驶。不在承租地块上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以GB96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标号》的规定为准)和危害桥墩、桥梁的危险物品,并配合出租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承租方违反上述的约定,出租方有权按照壹万元/次扣除承租方押金并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若承租方一年内出现三次(含三次)以上违反上述约定或者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要求限期整改但承租方逾期三个日历日未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并不退还押金。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提出结束合同之日起十五个日历日内无条件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7)企业须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后,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水电和经营地址变更等相关生产经营材料变更手续。
(8)企业须承诺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空查封货物之前不得使用该地块(591.66平方米),不得破坏货物的完整性。
(9)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于合同签订前将第一期的租金和押金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1、意向承租方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法人作为意向承租方: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方或受托人签章的《竞价意向书》、《竞价提示书》、《意向竞价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6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方应于2020年10月16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0年10月16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6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178*****421。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方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0年10月19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0.2(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151448_7388.pdf" target="_blank">《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竞价服务费,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按照:最终成交价×8490.32平方米计算,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151433_2701.pdf" target="_blank">《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电子竞价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0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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