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南康四小至苏访贤大道段)EPC项目招标公告
幸福路(南康四小至苏访贤大道段)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24]
幸福路(南康四小至苏访贤大道段)EPC项目
招标公告
赣建南康(施)招字(2020)第17号
一、招标条件
幸福路(南康四小至苏访贤大道段)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地址:起于南康区南水片区南水五路与幸福路北段交叉口,路线由北向南布设,依次途经南水九路(支路)、南水六路(支路)、南水七路(支路)、南水八路(支路),止于苏坊贤大道(主干道)。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南康区南水片区南部,起于南康区南水片区南水五路与幸福路北段交叉口,迄点苏坊贤大道,路线由北向南布设,依次途经南水九路(支路)、南水六路(支路)、南水七路(支路)、南水八路(支路),止于苏坊贤大道(主干道)。道路全长 1324.5米,按照城市规划次干道路建设,道路红线宽30米,新建沥青道路面积约为46704平米,新建雨污水管道约2600米,新建绿化面积约800平米,新建人行道面积约8000平米。主要工程量土石方 24.5 万方,土方比例 19.18% ,外运石方20万方,沥青路面3.6万平方。项目总投资483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4765万元)。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1)设计范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交通影响评估,压覆矿查询等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必要的地形图补充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和图审。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2)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道路、排水、绿化、亮化、交通、电气等所有施工内容,及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内保修等;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如施工用电电力线接入、出入口交通组织、施工便道、弃渣场维护等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但照明、交通工程专变除外;
(5)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240 日历天。其中包括:
①设计工期为50 日历天;
②施工工期为190 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须提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除上述相关负责人外,至少包括负责施工的项目八大员,分别为施工员(市政工程)、安全员(不少于1名)、质检员(市政工程)、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并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C证)。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除外)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应具备道路、给排水、电气、园林绿化、造价等专业设计人员。
8、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自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注:①若因工作单位变更,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连续六个月的要求,以注册或职称证书变更的时间为准;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经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
9、外省来赣投标施工企业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10、外省来赣的设计企业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11、业绩要求:
(1)提供类似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在近五年内(即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不少于下列2项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施工图(必备)、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或包含设计服务内容的总承包合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提供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近五年内(即2015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不少于下列3项目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或包含施工内容的总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
(2)或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近五年内(即2015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不少于下列3项目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总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
注: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1)、(2)”项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1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两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1001.png">2) 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提供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5)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6)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在赣州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36个月内在(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单位各成员均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
8)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开、评标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获取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4、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1、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或其他事宜的澄清或通知等,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2、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扫黑举报电话:****-*******,举报邮箱:nkqshb@163.com。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东山北路与赣南大道交汇处金融中心2号楼
联系人:黄强 电话:183*****098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江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西二路省发改委综合楼9楼
联系人:黄伟 电话:150*****03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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