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招标公告
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招标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海农〔2020〕524号)文件要求,我局计划选取1家培训机构实施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现将选取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省内培训机构提交报名资料:
一、项目名称、编号、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2、项目编号:XYQNYNCJ-202009
3、用途: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4、项目概况:海口市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报名后被认定的培训机构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由遴选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1)秀英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计划培育1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40人、技能服务型60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整体项目实施方案和教学管理方案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60人。遴选师资库内的授课老师,认真选择教材,并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班至少建立 5 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最后一堂课,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开展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实施效果),考核制度(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培训机构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管理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及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2)资金安排:2020年我区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项财政资金2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1.海南省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
2.具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3.具有三年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图片);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资格证明、具有三年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明细资金用途、细化支出范围、专款专用、密封装袋)。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0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末时间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区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号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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