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尾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尾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RB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尾留工程施工(下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0】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20】769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硼双项目尾工工程主要包含:混凝土边坡防护2848lm?、混凝土护脚墙1059.58m?、混凝土挡冰墙146.65m?、混凝土导流堤291.21m?、混凝土排水沟1520.85m?、水泥混凝土路面120㎡、各类标志标牌124个、钢波形梁护栏(包括端头)17250m,轮廓标2233个。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4施工工期:5个月(从开工之日起)。

2.5 质量目标要求: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企业资质为壹级或以上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近5年完成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2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需要在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无在岗项目。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需要在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无在岗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学历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等前期服务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或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取消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6 潜在投标人须到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相关情况后方可报名。

3.7 投标人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允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24日至2020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路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本公告第3.3款要求的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原件、本公告第3.4款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本公告第3.5款要求的财务报表、本公告第3.6款要求的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审核表、本公告第3.7款要求的签署盖章完整的保密承诺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审核表及承诺书附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2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那曲市那曲县浙江中路25号

联系人:扎西嘎瓦

联系电话:139*****86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栋一单元903、904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 187*****240

2020年 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改建 硼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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