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污水类处理药剂招标公告
2020年污水类处理药剂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采购程序,对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污水类处理药剂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污水类处理药剂招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ZB********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宁路一号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177*****4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联系人:周 工 联系电话:136*****26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标段号 | 内容 | 预算用量/年/吨 | 最高限价 (单价/元) |
一 | 聚合氯化铝铁 | 245 | 2250 |
二 | 聚丙烯酰胺 | 13 | 22000 |
三 | 次氯酸钠溶液 | 75 | 1500 |
四 | 氧化钙(生石灰) | 435 | 750 |
五 | 三氯化铁 | 431 | 580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涉及危化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危化品运输等相关证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9-24 09:00:00至2020-9-29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0-19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10-19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
十、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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