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段位于北运河下段,起自筐儿港枢纽,止于屈家店枢纽,河道桩号为92+505~125+252,长32.747km,主要排泄武清城区涝水,同时沟通海河流域南北水系,调配南北水系水源,设计流量104m3/s。
本工程内容为筐儿港枢纽~京津塘高速公路桥段、振华桥~京山铁路桥段、老米店节制闸~永北汇流口段主槽清淤扩挖工程和堤防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勘察,合同编号:BGCTJZB-2020-SWJBYH-1 。本工程勘察内容为筐儿港枢纽~京津塘高速公路桥段、振华桥~京山铁路桥段、老米店节制闸~永北汇流口段主槽清淤扩挖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勘察。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设计标段名称:天津市北运河筐儿港枢纽至屈家店枢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编号:BGCTJZB-2020-SWJBYH-2。本工程设计内容为筐儿港枢纽~京津塘高速公路桥段、振华桥~京山铁路桥段、老米店节制闸~永北汇流口段主槽清淤扩挖工程和堤防工程的设计。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2020年11月10日之前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 可行性研究阶段:2020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满足审查要求;
2) 初步设计阶段:可研报告批复后2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3) 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并满足审查要求;
4)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标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标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10月01日~2020年0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10月01日~2020年0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 以现金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声明(若为联合体)、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投标人携带4.3中提到的资料到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李鑫淼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邮 政 编 码:300011
电子信箱: guojinzhaobiao@163.com
联 系 人:潘静、 谢光耀
电话:***-******** ***-********转8019、8020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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