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州市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江永财采计[2020]000056号

委托代理编号:YZLWCG-********01

1.3 采购预算:*******

1.4 招标内容: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详见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1

江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00元

*******.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资格条件要求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6月-2020年8月。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均已暂停受理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资质申报及延期事项。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8年12月29日发文<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其中最后一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公告的日期是2018年4月16日,2019年5月13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评审及到期甲级资质延续认定工作。因此期间为调整特殊期,故在本次投标中如有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未延期的投标单位视为有效投标。土地规划乙级资质逾期未认证的,需取得湖南省内主管行业的证明或过渡期资质认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和高级工程师(城乡或城市规划专业)职称;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只接受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由分别具有符合要求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并由两家单位的任意一家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25日至2020年9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旁

3、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连续近3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本邀请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4、售价: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登记后到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数额: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江永县永阳路177号

联 系 人:龙浩、吴荣跃

电 话:186*****392189*****488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旁

联 系 人:蒋劲松

电 话:157*****008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蒋劲松

(2)电话:157*****008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及与业主签订合同,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编制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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