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发生系统招标公告
臭氧发生系统招标公告
臭氧发生系统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新区新宁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臭氧发生系统(含配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采购单位:受苏州新区新宁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祥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300号;
2.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伟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金狮大厦5楼;邮编:215011 ;传真:****-********;
3.招标编号:RHZH-Z-2012-015号;
4.招标内容:臭氧发生系统采购(含配套服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报名资格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2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特殊资格条件:1)报名资格预审单位拟供设备系统应是具有良好声誉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2)报名资格预审单位应具备本次采购的设备系统供应及配套服务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内容;3)报名资格预审单位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其唯一专项授权的指定代理商,若采用代理商预审报名的,则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4)若采用代理商方式的,一个品牌的设备制造商权限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预审报名,设备制造商应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5)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设备制造商应具备3个或以上的在饮用水处理、污水处理项目的国内销售业绩,其中应至少具备一个以纯氧为气源,单台臭氧发生量≥20kg/h且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6.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2012年8月30日9:30-16:00时(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报名时请提供:1)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当于营业执照的企业业营业资格证书(国外企业提供)复印件;2)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授权代理商报名须提供);3)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报名的专项授权书(若授权代理商报名须提供);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书(若授权代理商报名须提供);5)报名单位应提供近三年(2009—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6)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7)设备情况介绍说明及相关的设备样本材料;8)设备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9)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书或用户使用证明)。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上述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签字),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或原件的扫描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资格预审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金狮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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