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大道延伸工程B标招标公告
乐平大道延伸工程B标招标公告
乐平大道延伸工程B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乐平大道延伸工程建设项目部 | |||||||||||||||||||
招标工程项目 | 乐平大道延伸工程B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乐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乐发改文(2010)162号 | |||||||||||||||||||
项目总投资 | 13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021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乐平大道以东,乐德公路以西 | |||||||||||||||||||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标范围 | 道路长度 | 666.86米 | 路基宽及断面 | 55米/(4+4.5+4+11.5)*2+7 | ||||||||||||||||
招标范围:道路路面、排水(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B标段(道路路面、排水) | ||||||||||||||||||
二标段 | / | |||||||||||||||||||
三标段 | /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资格等级 | 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的 | 标段选择要求 | 无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2009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在江西省境内已完工类似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即: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其中的两种(含)以上证书,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
投标(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受到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依法明确了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未到期)的投标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于报名期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至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承诺书。 3、外埠来赣施工企业应于2009年01月01日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
其他要求 | 1、提交与招标人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会。 2、外埠来赣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工程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3、投标人必须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拟派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五大员”本企业的劳动聘用合同。 5、投标人所提供的身份证为二代有效身份证。 6、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且取消三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活动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2年8月17日 | 报名期限 | 5个有限工作日 | |||||||||||||||||
报名时间 | 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 (不含工休、节假日) | 联系人 | 刘女士 汪女士 | |||||||||||||||||
联系电话 | ||||||||||||||||||||
报名地点 | 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http://bm.jxjszbtb.com/)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签收(章): 经办人: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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