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智能化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智能化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0〕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智能化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施工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智能化改造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
拆除原1PP包装厂房及仓库,新建16320吨库容的1#智能立体库;拆除原1PE包装厂房及仓库,新建12480吨库容的2#智能立体库。在联合包装厂房西侧空地新建1PE粒料包装厂房,更新1PE粒料风送系统,增设3条1600包/小时FFS包装线及套膜设施。沿火车站台一侧新建高架的货垛及空托盘输送廊道,连接包装厂房和立体库房。配套变电所、火灾报警、视频监控、消防等设施和系统。
2.4建设投资:人民币37732.99万元(已抵扣增值税3828.69万元)。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0467.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9997.02万元,特定条件下的费用470万元)(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694天(自计划开工日期始,至计划中交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11月6日;
计划中交日期:2022年9月30日。
备注:本项目分为两期施工:一期:实施1#智能立体库、1PE粒料包装厂房、风送系统,和输送廊道等;二期:实施2#智能立体库。
2.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含建设单位临时设施)。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一 个标段。
2.9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7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业绩(且该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2年的社保证明且不超过55周岁,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该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该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7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7 年以来有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工作日,每天 8 时00分至 17 时0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东路9号扬子石化招标中心(办公楼9楼)。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扬子石化财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4.4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开标时,提交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电子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电子、纸质):2020年10月26日9时00分
6.4电子文件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5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东路9号办公楼9楼扬子石化招标中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扬子石化招标中心。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东路9号办公楼9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严嵘;
电话:***-********;
电子邮箱:yanrong.yzsh@sinopec.com;
10. 招标人指定账号
开户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联行号:********0108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28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
招标项目编号 | ||
规定发售地点 | ||
规定发售时间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作日:每天时分至时分)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人购买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投标标段 | ||
购买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发售人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扬子石化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系统智能化改造项目(建安工程).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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