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项目采购
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项目采购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22]YI[GK]*******的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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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10199 其他农业服务 | 其他农业服务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 | 700人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培训;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14、合同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见【14、合同条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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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培训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培训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9月23号到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实施内容: 1.1按照“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分层培训。一是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二是按照要求县级主要负责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其中,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经营管理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3,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 1.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以各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要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 1.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方应在2020年12月1日之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展完培训工作,预期未开展完培训工作,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中标方要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中标方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违约通知函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 1.4培训期间中标人要同步把学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系统,在培训最后一天结束时安排学员登入系统进行评价,学员评价满意度要95%以上。 1.5要保证按时报告培训进度,并及时在报刊、网络或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送培训信息报道,报道不少于6篇,其中:省 级信息报道不少于1篇,市级信息报道不少于2篇。 1.6中标方应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承担所有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安全职责;培训实践或外出考察学习必须对所有参训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7中标方应负责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完整性。并做好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确保培训资料真实、完整。采购方会同财政局验收相关资料,如发现有造假情况,采购方有权要求重新培训,甚至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累计每个学员40课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 (三)每班培训人数 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多出的培训人数不算。 (四)培训学员的食宿补贴 在培训期间免费为培训学员提供食宿,用餐标准为:30元/餐(人);没有为培训学员提供食宿的,应该为培训合格的学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每个培训班培训最后一天结束时,学员补贴由中标方现场现金发放,培训不足6天的学员无须发放食宿补贴)。 (五) 培训学员的招生 培训学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招生。 (六)培训服务及其他要求: 6.1培训前期 (1) 充分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保障培训的效果与质量; (2)每期培训课程设计及师资由中标人确认并邀请,交采购人备案; (3)与本县农业主管部门对接,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落实培训场所,协助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 6.2培训中期 (1)项目计划过程中的教学管理; (2)负责老师的酬劳及产生的差旅费用; (3)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 (4)培训签到、培训现场不同角度的摄影记录培训活动过程; (5)每天培训过程要全程录像,中标方应购买大容量硬盘将每日培训录像并及时储存,录像是验收过程验收人员判定培训学时及质量主要依据,录像资料中学时不够的培训将判定不合格; (6)培训期间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天每个学员发放一个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表格记录,学校要做好教室的消毒工作。 6.3培训后期 (1)培训后需提供通讯稿、新闻稿(图文),介绍参加人员、人数、授课及学习等情况; (2)收集培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如无特殊注明均为电子版): ① 培训活动方案; ② 通讯稿、新闻稿(图文)及其他媒 体宣传报道材料; ③ 授课版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④ 培训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存在问题及建议)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 ⑤ 培训学员签到表扫描件; ⑥ 培训现场照片、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 ⑦ 免费为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机构分发,每个学员至少1本。 (七)验收要求 1、培训机构应制定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和每个专业班级的具体方案。 2、中标项目任务全部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每个专业班级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内业资料和台账,接受检查验收。 3、参加学员必须达合同包1:(700人),给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 4、培训机构应建档的基本资料如下: (1)中标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 (2)中标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总结; (3)各培训班次应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②教材、讲义;③培训台账;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⑤培训现场照片;⑥学员签到表;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培训人数暂定量700人,为了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中标人在实际服务后到2020年12月1日前未能完成合同签订的培训任务,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培训人数进行调整,中标人最后以经采购人调整后确认批准的培训人数及开班数量执行。 2、培训过程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的全程监督管理和检查,中标方在培训过程中应做好学员管理,培训过程中出现迟到、旷课、替课等行为的学员,采购方将对学员进行除名,不计入培训名单,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培训机构承担。 3、培训中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学员,采购方将对学员进行除名,由此发生的各种问题中标方有义务进行处理解决。 4、培训机构要按要求给培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九)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2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私自分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采购人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
住所: | 仙游县鲤城街道师范路272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若雄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燕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5*****4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东街口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0******** |
签订地点: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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