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国务院、中央军委以 国函〔20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定日机场拟建地址位于定日县城以西的扎果乡梅木村附近,距县政府直线距离33公里、公路距离43公里,距国境线最近点直线距离52公里。定日机场性质为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C,按运行分类为高高原机场,主要满足定日县及周边地区的航空运输需求,兼顾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通用航空使用;主要使用A319等高原型飞机。
定日机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1)飞行区工程;(2)航站区工程;(3)空管工程;(4)货运区工程;(5)消防救援工程;(6)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工程;(7)供电工程;(8)供水工程;(9)雨污水、污物处理工程;(10)供热、供氧及燃气工程;(11)安防工程;(12)地面加油站工程;(13)总图工程;(14)车辆配置等。定日机场项目机场工程估算总投资28.37556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3.374969亿元(其中:车辆购置费5276万元),实际费用以最终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注:场外配套工程中的以下内容不属于本次设计招范围:①供电外线工程。②通信外线工程。③防洪工程。④泥石流防治工程等。(3)供油工程。
2.2 招标范围
2.2.1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项目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为准。
2.2.2本次初步设计范围包括机场航站区方案深化、初步设计、传统和PBN飞行程序设计、项目概算、建设期内现场服务等工作及各阶段设计资料归档。具体为:(1)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适用于建筑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根据甲方要求配合设计资料归档(含向招标单位、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归档),以及技术咨询、后期技术服务、协助甲方组织审查会。(2)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办理各设计阶段的政府及驻现场单位沟通和相关审批手续;配合甲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调研、科研及评奖等工作。
2.3 初步设计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计划的需要完成项目方案设计(适用于建筑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提供所需的图纸等设计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开展前期报审及科研管理工作,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设计成果归档。
2.4 质量要求
贯彻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达到招标人的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民航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4C级(含4C)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飞行区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
3.3 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民航类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12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
(2)全部的投标保证金仅允许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3)其他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视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0-09-25 09:00:00至 2020-09-29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驻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上海浦东机场启航路300号411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YCLGCEB@126.com(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若需);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5 09:00:00至 2020-09-29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驻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上海浦东机场启航路300号4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5 09:00:00至 2020-09-29 16: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2 09:30:00,地点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日喀则定日机场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长宁区空港一路288号
地 址:
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烨
联 系 人:
冯驰聪、蒋耀耀、刘文杰
电 话:
178*****787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CLGCEB@126.com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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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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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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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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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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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