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介休市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是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等数据结果,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列表制图入册,建立分类清单,制定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方案。

4.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47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19]182号),《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晋农生态发[2019]34号)要求,由于此次工作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为确保划分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技术力量强,设施设备完善,开展过此类工作的筛选原则,拟确定介休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技术单位为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要求(市、区)要积极与技术单位对接,精心组织,确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确保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如期完成,现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119号

三、公示期限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地址:介休市太岳东路306号

联系电话:135*****1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北坛东路17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南区2号楼5单元401

联系电话:131*****23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王伟

职称:经济师

工作单位:介休市财政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

供应商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专家人员论证意见

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科发[2019]182号),《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晋农生态发[2019]34号)要求,建议由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介休市进行技术支撑,该项目时间紧迫调查工作量大,宜选择精通业务的技术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路线较成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同意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该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业人员签字

王伟

日期:2020年9月23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安晓霞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介休市园林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

供应商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专家人员论证意见

根据晋农环发(2019)161号文件内容要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是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为基础,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数据结果,按照国家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要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由于此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技术难度大、质量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划分工作顺利完成,按晋农办科发(2019)182号、晋农生态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按照技术力量强,设备完善,开展过此类工作的筛选原则,同意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工作的技术单位。

专业人员签字

安晓霞

日期:2020年9月23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姓名:崔建卫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介休市电石厂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介休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

供应商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专家人员论证意见

根据晋农办科发(2019)182号文件内容要求,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要求指南,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制定县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方案。

由于此次工作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为确保划分工作顺利完成,依据晋农办科发(2019)182号、农办科(2019)13号、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令第46号文件精神,按照技术力量强,设施设备完善,开展过此类工作的筛选原则,拟确定介休市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技术单位为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要求各单位要积极与技术单位对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签字

崔建卫

日期:2020年9月23日

山西德和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4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类别 质量 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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