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职调查及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财务尽职调查及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审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尽职调查及审计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完成对采购人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标的公司的财务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14日内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报告。 1.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出具相关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50,000.00元(含税、含差旅费)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如意向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其归属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须具有该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须拥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5人(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注会人数证明、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须具有对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提供业务约定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6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被财政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处罚; (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00至2020年9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6项要求材料的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9月28日9:00至2020年9月28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联 系 人:杭女士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乔女士、杜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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