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节主展馆设计招标公告

大米节主展馆设计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农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农投食品有限公司大米节主展馆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投食品有限公司大米节主展馆设计采购

1.3服务内容:与大米节主展馆相关的设计、搭建等全部服务内容。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日历天向采购人提交设计与搭建方案,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次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搭建,最迟不晚于10月20日,10月25日进行撤展。

1.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会展中心B馆(详见采购文件)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款的10%,设计及整体搭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20%,撤场等相关的全部服务结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次日起7 个工作日付合同款剩余70%,完成决算。

1.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其它要求: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1,000,0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

4.2意向供应商须至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2项中1项(均须提供证书原件):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4.3意向供应商参与该项目人员要求:能够按时按标准完成本项目涉及所有内容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3D 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等(须出示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及身份、相关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原件)。

4.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类似展览工程面积1000平以上的成功案例1个(提供合同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4.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00至2020年9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审核要求:意向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28日10:00前(北京时间)携带设计方案(需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内相关要求)、第4.1-4.7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后续报价环节。

注: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9月28日14:00至2020年9月28日15: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松北区创新三路800号农科院18楼

联 系 人:王佳

电 话:132*****97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馆设计 大米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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