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放射性及省级规划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审核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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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核安全与放射性、农村、危险废物、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开展辽宁省海洋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展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核安全与放射性、农村、危险废物、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开展辽宁省海洋工程、(项目编号:JH20-210000-4989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49896
项目名称:开展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核安全与放射性、农村、危险废物、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开展辽宁省海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空气质量改善3个专项规划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海洋工程、放射性项目及省级规划环境影响文件技术评估审核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02包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年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01包采购需求:主要包括1个总体规划及3个专项规划。(一)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定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保障措施等。规划框架中,主要指标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控制等方面考虑。重点任务从大气、水、海洋、土壤、生态、农村、风险防控、制度与能力建设等8大领域进行全面部署。(二)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国家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省级层面负责提出我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梳理海洋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思路,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清单,指导沿海各市《市级规划》编制,配合《国家规划》调研和专题研究等。(三)辽宁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区域概况、污染源分析、主要目标、污水治理区域布局、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规划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明确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精心筛选农村群众认可和接受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模式,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在有效解决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同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四)辽宁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根据国家《“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分析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特征、成因差异,明确不同时段、不同地区的特征;明确全省不同污染源类、不同污染物的排放时空特征,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分析;分析当前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根据辽宁省大气污染特点,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精准衔接各厅委办局计划规划,筛选辽宁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02包采购需求: 为保障我厅环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文件要求:依据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委托开展的技术服务活动服务费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2020年预计评估海洋工程建设项目5个,预计评估放射性项目及省级规划环评项目共70个。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明联系方式将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wc2019@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1 5701 0000 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话:***-********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9-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技术评估 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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