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4日18: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2-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晟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老师***-********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P-2020-F-200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家混改企业律师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混改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对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对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应注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与其他企业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企业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期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二)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4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方式:注: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路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晟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08号乐谷商务中心A座10层            

联系方式:孔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  ***-********

 

标签: 咨询服务项目 律师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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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晟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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