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招标公告
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招标公告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 招投标编码: SG1000G12014 公告发布日期: 2012-08-18
报名开始时间: 2012/8/18 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鹤岗市恒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635 联系人: 周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
建设单位: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鹤岗市松鹤生态新区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地点:鹤岗市松鹤生态新区;
建设规模:11066.28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980万元;
计划工期:2012年9月12日至2014年7月31日;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具有相应规模施工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8日至2012 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详细地址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需带以下原件及A4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本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3)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工资证明;
(4)省外投标企业须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进省投标手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年8月18日起,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在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购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号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乃民
联系电话:137*****997
招标代理机构:鹤岗市恒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立芹
电 话:****-*******
报名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宗义
电 话:****-*******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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