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


招 标 公 告

赣建洪高新招字[2012 ]第52号

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已经洪高新管字【2012】71号立项批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南昌高新区。

2、建设规模:总长约4120米。

3、建筑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

4、本项目投资:约1980万元。

5、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合格。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需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在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两者可为同一份业绩)。

三、投标方式:

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nchdz.com/Column.shtml?p5=201)或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cein.org.cn)本招标公告内附件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投标要求、答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资审、开标等相关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2、开标时间: 2012 年9月7日下午14:00。

五、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91—********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赣建洪高新招字[201 2 ]第 52 号招标项目: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 招标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公用事业局 (章)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 编制时间: 2012年7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0年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备案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公用事业局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998号联系人:龚先生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地址:南昌市高新七路192号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1.4招投标监管机构高新区招标办1.1.5工程名称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1.1.6标段划分一标段: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二标段:1.1.7建设地点南昌高新区1.1.8建筑面积\ ㎡1.1.9结构类型及层数1.1.10现场施工条件用地面积:场地情况:已完成施工水电:已到位勘探资料:齐全1.2.1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洪高新管字【2012】71号1.2.2设计单位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1.2.3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已备案1.3.1工程总投资约9368.05万元1.3.2本项目投资约1980万元1.3.3资金来源自筹1.3.4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1.4.1招标范围雅居路(高新一路-高新二路段)、创新路(发展路-火炬一路段)、高新一路(发展路-火炬二路段)、高新二路(发展路-火炬二路段)、煤矿路(发展路-火炬大街段)、火炬二路(高新大道-京东大道段)、东元路(高新大道-京东大道)七条道路路面病害处理、贴抗裂贴、花岗岩路沿石(含分车带)更换、沥青路面摊铺、检查井(含水蓖)提升、人行道吸水砖更换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内容。1.4.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3质量要求合格1.4.4承包方式总承包1.4.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月\日1.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1.5.2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等级:壹级1.5.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6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资质要求:1.6.1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9 月7 日之前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nchdz.com/Column.shtml?p5=201)或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cein.org.cn)本招标公告内附件下载。1.6.2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贰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贰份;□电子光盘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资格后审标正本一份,副本贰份。1.6.3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4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1.7.1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7.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8.2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不适合资格预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五大员上岗证书;□技术负责人员职称证书。2.2.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年 月 日 时踏勘集中地点:2.3.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网址: www.nchdz.com/Column.shtml?p5=201)向所有投标人答复]□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召开地点: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收到招标文件后 5 天内在网上提出疑问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网上答复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式修改招标文件3.1.2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招标人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为 \ %;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为 \ %;□可调价格报价;□成本加酬金报价:工程成本:投标人自报;酬金: 元或成本价的 %规费和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3.1.4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3.1.5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市政部分执行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采用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人工费调差按赣建价[2009]19号文。3.1.8信息价的采用南昌市造价管理部门2012年5 期信息价。3.1.9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价格土建:安装:装饰:园林:市政:3.1.10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详见工程量清单;■无。3.1.11工料单价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见招标文件附表二;□无。3.1.1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2.1工程计费标准(有标段划分的,取费标准类别不一致时,应按标段明确)土建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安装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装饰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园林按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市政按 定额规定 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本工程招标主项:市政。3.2.2工程施工要求模板采用 \ ;脚手架采用 \ ;垂直运输机械采用\;混凝土采用商品砼 ;水泥混凝土骨料采用卵石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其它: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量决算时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等下浮。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方法材料供应要求: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材料结算办法:设备供应要求: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设备结算办法:4.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部分:(1)、(2)、(4)、(5)、(6)、(7)、(8)项材料;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附件一格式执行,放入技术标中。商务标部分:(1)、(2)、(3)、(4)项材料;4.1.4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2010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4.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投标人应在 2012 年 9 月 3 日下午 17时 00分之前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1、开户银行: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南昌银行铁路支行营业部帐号:7919 1087 0600 2182、开户银行: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行南昌象山南路支行帐号:7919 0456 3510 8023、开户银行: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帐号:3501 0128 3000 55604、开户银行: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南昌银行工人支行帐号:7919 1087 0600 058转账时须认真核对招标单位指定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无误,确保出账,防止退单。不接受提交现金作为保证金。开标后一旦发现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退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时间、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均扣除10%的投标保证金,且列为高新管委会的黑名单,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需选与自己开户行一致的银行转账,不允许跨行转账,如投标单位开户行与上述账号不一致,可任选一个账号转账)5.1.1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a(技术标);■b(商务标);□c(电子光盘标);■d(资格标)。6.1.2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南昌高新区财政局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执行开标程序一;采用招标人自行编制的评标办法的,执行开标程序二;□邀请招标:采用开标程序二。7.1.2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报价承诺法[招标人约定要约合理低价为 (M-Z)+Z];■招标人自行编制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绝对最低投标价法(见附件二)。7.1.3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标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技术类专家 3 人,其中: 专业抽取首席评标专家 人;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 人; 技术类 专业抽取评标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 2 人,其中: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 人;经济类专业抽取评标专家2人。7.1.6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7.1.7定标原则■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将得分高者的第一中标排序人,确定为中标人。7.1.8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8.2.2工程担保□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金,担保金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80万元;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9.3.1工程工期国家定额工期日历天;■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60日历天;□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9.5.1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5000 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赔偿费限额\元。 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奖励 赶工措施费 \;提前竣工奖\ 。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奖励金额 500元/日历天;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奖励限额\元。9.7.2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合同价格的 \ %;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9.7.3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合同价款的\%;按建筑面积 \ 元/平方米9.10.1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 \%工程预付款。9.10.2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 \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9.10.3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1、工程进度款按合格工程月形象进度的65%(以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审核为准)支付;2、竣工验收且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支付至按结算价格的9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周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一个月内办理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乙方按要求提供了完整合格的工程决算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决算;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工程款余额待完成工程决算后一个月内支付。□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10.1.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10.2.1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乙方必须按图纸要求和招标文件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主要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及试验资料,并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主材施工前必须经监理方及甲方验收后签认方可使用,且水泥应使用质量等级等同于“海螺”品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认可,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省现行规范求对进场材料进行二次检测和试验。10.3.1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无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2.1.1说明事项 1、招标人在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时,收取资料费800元现金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不提交费用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材料【花岗岩石材、水泥、砂、卵石、沥青(含乳化沥青)、吸水砖】价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内进度计划时间节点的《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加权平均值精细调差。4、项目经理只能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一经中标确定后在工程竣工前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施工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每个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4日历天,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长驻现场(每天到岗),并挂牌上岗,请假需经发包人同意,否则每缺勤一天罚款5000元。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到岗率低于21日历天/月,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场。5、工程决算时,乙方所申报的决算金额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如最终审核结果与送审金额的差额超过5%,由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并且从工程款中扣除。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重大偏差内容: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注: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第二部分招标文件1.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1.1.8建筑面积: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1.1.9结构类型及层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1.1.10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0。1.2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1.3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3.2本项目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1.4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注册证书原件。(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1.5.4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1.5.5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1.6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 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8资格后审要求(本条内容不适用资格预审)1.8.1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网上报名时间仍然为五个工作日,报名单位介绍信日期应与网上报名日期一致,介绍信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介绍信中的报名人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可身份合一)。1.8.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8.2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材料,按本招标文件4.2.1和4.2.2要求签署和修改资格后审标。1.8.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约定的份数分别装订在投标资格送审表正、副本之后。开标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后审需审查的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2 现场踏勘2.2.1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3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招标答疑与澄清2.3.1招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招标人采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招标人作出答疑采用同网同项目专用窗口进行。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2.3.5答疑会澄清内容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2.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备案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3.投标报价3.1 投标报价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1)固定价格报价。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是一种期货行为,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均面临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工资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有关调整规定执行。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对于工程施工阶段发生的材料价格和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应采用有限风险费用,本着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招投标人各承担50%。材料和机械的风险费用按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计取(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除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将招标人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计入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承担的材料和机械风险费用,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招标人约定本工程风险费用系数招标人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风险费用系数为零的,由招标人承担风险。投标人应承担的50%部分:材料价格风险(一般按0%~5%)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一般按0%~10%)与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一致。在风险实际发生时计取,由投标人承担(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则投标人应承担本工程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也是3%,本工程材料价格总的风险系数为6%)。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程风险费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计取,列入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人应考虑工程项目特点、结合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上涨或下降自主确定工程风险费用,并按计价规定将招标人的50%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中计取,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费用范围内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工程风险总费用范围外的材料或机械价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施工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合同总价(中标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投标人可小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其工程风险费用差额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但承担的风险责任仍然是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工程风险(例:招标人约定本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招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将招标人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系数3%下调为2%,该下调1%的差额部分视为投标人的让利行为,投标人除承担自身应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费用3%外,还应承担该下调1%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大于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风险费用系数计取工程风险费用的,招标人不能接受,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可调价格报价。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施工阶段材料、机械费用发生变化在合同总价±3%内时不予调整,超过合同总价±3%的超过或剩余部分可按市场实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应按原让利水平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方法,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结算时不得调整。(3)成本加酬金报价招标人根据现行计价管理规则,自行约定成本加酬金的报价和承包方法。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计(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7天前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指详细到综合单价;报价承诺法可详细到综合单价分析)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3.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工料单价(定额)计价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3)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4)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5)人工费调差按赣建价[2011]8号文进行调整。(6)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3.1.6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3.1.7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或生效后一个月内,按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误差,修正合同价,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或中标人书面提出误差内容14天内未书面答复的,视同默认。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一个月内未提出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或已包含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招标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3.1.8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设备单位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8。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与评审。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价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0。3.1.11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3.1.12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用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2。3.2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3.2.2工程施工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中的工程施工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3.3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3.3.2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并体现在合同中。(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材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3.3.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土建、市政(土建部分)、其他工程 8 %,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市政(不含土建部分) 18 %的材料价格,低于上述标准下限的,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材料商差价保函。低于上述标准下限,投标人未出具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于成本价裁决。 3.3.4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地工程预算书。3.3.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3.3.6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开标的,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合理竞争报价之外,以及采用报价承诺法开标的,当所有报价承诺均超出要约合理低价范围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文件的编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3)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4)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4.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承诺书、响应性内容的承诺、投标报价诚信承诺书(如果有);(5)辅助资料表;(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7)施工组织设计;(8)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9)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1.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3。4.1.4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4。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4.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2.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叁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小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相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后审标书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a、技术标正、副本(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c、电子光盘标书正、副本装在电子光盘标书密封袋内(投标人可将电子光盘标书装在硬质包装袋中再密封袋内);d、资格后审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2)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5.1.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5.2投标截止期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5.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6.开标6.1 开标6.1.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6.1.2开标时,招投标监管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1.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即迟到15分钟以上)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6.2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6.2.1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1。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时,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当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时,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一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邀请招标项目,不论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多少,均采用下列程序二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开标时,招标控制价、合理低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合理竞争报价、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要约合理低价的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计算原则执行。程序一: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十家及以上(适用于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6)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7)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9)抽取下浮系数和调整系数,招标人开启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计算D值,将大于和等于D值的有效投标报价排序,确定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承诺法直接公布投标报价,随机抽取排序人)。(10)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报价承诺法由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同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1)公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入围情况;(1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13)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14)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15)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2个工作日,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程序二:邀请招标及公开招标递交投标文件在九家及以下(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及合理低价法有限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项目)时,按以下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6)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7)查验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埠来赣投标备案通知材料及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9)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原件,并当场核验,预计分,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式生效;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业绩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11)公布技术标得分(入围)情况。按评标方法的规定,随机抽取下浮系数。(12)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的内容评审商务标;(14)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宣读密封完好的标底价格;(15)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16)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17)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本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示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本工程资审时申报的荣誉和业绩,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7.评标7.1 评标7.1.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五“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家住和市政基础甚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④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出具企业劳动聘用合同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7.1.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2,以下评标办法一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一“合理低价法”评标,技术标评审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并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数量确定开标方式。(2)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二“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采用量化计分评审。(3)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找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技术标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要约合理低价与招标控制价同时发出。(4)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的,详见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7.1.3控制报价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7.1.4开标前由招标人纪检监督人员从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或设区市分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派出的不大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5。7.1.6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6。7.1.7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7.1.8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排序人的数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7.1.9风险费的评审以本招标文件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为主要评审内容。7.1.10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废标或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废标或重大偏差。7.2 偏差7.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的偏差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均属细微偏差。7.2.2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对投标文件的偏差内容进行评审,凡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偏差,以及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计算偏差,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7.2.3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未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的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约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如下:1、计算机运算过程中产生的总价比较误差(累计误差)在万分之零点四以内(含),属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误差,不出现红字。2、总价比较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时,出现误差的内容将以红字显示,专家评审时应根据红字显示的内容进行分析、对比、对比后按下列方法进行评判:①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经评审确属累计计算误差引起的,作细微偏差处理。②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四但不超过万分之零点六(含),经评审属非累计计算误差,经专家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理由及总价误差超过万分之零点六的,这二种情况均按重大偏差处理。7.3投标文件澄清7.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8.授予合同8.1中标8.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1.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8.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0]4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的规定。违反规定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1.4招标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评标的,附件一“合理低价法”或附件三“报价承诺法”评标的,该两种评标办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8.1.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8.2 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8.2.2房地产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本工程担保的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2.2。(1)本工程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①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及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10%~15%,保函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同等数额的支付保函。投标人履约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②本工程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金额和滚动担保期限按年度划分。③为保证低价中标的实施,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标的,合同风险履约担保额度为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标底)与中标价差价的50%,担保要求和期限同承包商履约担保,并可与承包商履约担保金合并计算。④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担保手续费不列入投标报价,在投标附录中计取,并在合同中约定。(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当招标人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大于合同总金额的5%~10%时,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应与工程预付款额度相等)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②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支付担保。③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8.2.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8.2.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8.2.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8.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8.2.7招标人支付担保函和承包商(中标人)履约担保函、低价中标风险履约担保函、承包商(中标人)供货保函等担保函均采用《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05]74号)示范文本。9.合同主要内容9.1施工合同的采用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9.1.2装饰工程合同采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5)示范文本。9.1.3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9.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2.1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的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9.3工程工期9.3.1本招标项目的国家定额工期,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的约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9.4工期延误9.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9.5工期延误的赔偿9.5.1非本招标文件9.4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招标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9.6工期提前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9.7工程质量9.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9.7.2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同约定条件。如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质量等级达到承诺的优良工程奖者,甲方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优良工程奖奖金。乙方达到优良工程奖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2。9.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承诺的优良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乙方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7.3。9.7.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等级约定条件,因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9.8工程安全9.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9.9合同价款与支付9.9.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合同价即为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9.9.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吉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9.9.3合同价款的调整: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不得以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9.10 工程款支付9.10.1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1.工程开工后,招标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9.10.2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2.9.10.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3.9.11材料设备供应9.1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9.11.2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9.12保修9.12.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9.12.2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9.12.3 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9.13其它9.13.1严格执行合理低价法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详见《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10.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10.1 技术规范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1.1。10.2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10.2.1本招标项目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2.1.10.3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0.3.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3.1.11 .图纸和技术资料11.1施工图纸11.1.1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11.2技术资料11.2.1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1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招标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2。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人:(盖注册执业章)招标控制价: ********.18 元;其中: 建筑\ 元; 装饰\ 元; 安装\ 元; 市政********.18 元; 园林\ 元。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总代理人:招标文件编制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受理人:负责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自报价(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1粗砂m3954.60247.002钢筋Φ10以内t2.5924500.003卵石40mmm31055.92993.004汽油90#kg2573.9929.305人行道吸水砖㎡23672.79139.006石油沥青60~100#t669.4935550.007石油沥青60~100#(SBS改性)t400.9016860.008水泥32.5Kg751613.7080.389中(粗)砂m33036.01347.0010C35泵送商品混凝土m3673.078376.00合计注:1、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由招标人填写。自报价、差价、差价小计、合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材料的价格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报价时此表中的材料用量应与招标人的材料用量基本一致,投标人应按定额含量计算出本表中的材料用量,计算时定额含量不得调整。附表二:招标人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及暂估价)计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小 计合 计注:1、本表只适用于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本表中所涉及的部分见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内容。2、本表为招标人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的暂定价,由招标人在本表中约定并附录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按本表中的单价或暂估价在投标报价时如实填报(如果有)。3、本表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报价时此表中的材料用量应与招标人的材料用量基本一致,投标人应按定额含量计算出本表中的材料用量,计算时定额含量不得调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计入不可竞争费中的其他项目(招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报价,计入可竞争费相应的栏目中。4、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附件一:投标承诺书致:根据贵单位 施工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单位慎重研究,现郑重承诺:一、工程质量等级我方承诺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合同工期为 日历日;二、我方同意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结算方式;三、我方的投标报价是在充分考虑了自身管理水平、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后确定的,报价中我方已慎重合理确定了完成该工程所需的成本、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四、如中标,我方同意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五、我方同意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六、我方同意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对投标保证金的罚没方式;七、我方同意招标人对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控。如我方阶段性施工进度、质量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将我方清理出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对我方采取经济处罚,具体如下:1、我方同意如因我方原因阶段性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无法采取相关措施达到甲方提出的要求的,被清理出场后三日内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认定,同时在三日内撤出所有施工机械和材料,如未及时撤出,视同放弃,作为赔偿甲方损失的一部分。所完工程量待工程全部竣工后办理决算,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后,余款在三个月内结清;2、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我方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积计算,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及诉讼费用。发包人可以从向我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以上违约金,同时并不解除我方完成工程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超过合同工期一个月仍未完工的,我方除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所有款项不再支付并有权要求我方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八、如中标,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填写项目经理姓名、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在工程竣工前不更换, (填写施工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施工员,(填写安全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安全员等。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且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并押证上岗。项目经理只能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一经中标确定后在工程竣工前不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项目经理每个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日历天;项目经理、五大员将长驻现场(每天到岗),并挂牌上岗,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同意按 元/天罚款,如果项目经理、五大员到岗率低于21日历天/月,我方将自愿接受清除出场,一旦被清除出场,我方将在一周内完成已完工程量的认定,如因我方原因未按时完成工程量认定,则以甲方认定的工程量为准。同时在一周内撤出所有机械及材料,如未及时撤出,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九、如中标,我方同意保证优先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并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十、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我公司无挂靠、转包、分包行为,如有挂靠、转包、分包行为,在投标过程中查实的,我方同意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查实的,我方同意贵方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履约保证金双倍金额的罚款,并接受清除出场,一旦被清场,我方将在一周内完成已完工程量的认定,因我方原因超过一周未完成工程量确定的,我方同意以甲方认定的工程量为准,同时在一周内撤出所有施工机械和材料,如未及时撤出,视同放弃。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十一、我方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保证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采取适当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我方承担。十二、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我方报价时已统筹考虑,施工过程中按国家标准实施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由本公司承担。我方承认该承诺书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二经评审的绝对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绝对最低投标价法当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一、开标公开招标项目,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1、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质预审时不一致的;(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细微偏差评审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做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二)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三)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入围者不排序,入围者投标报价进入报价详细评审,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报价详细评审。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三、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评审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评审规则及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93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93M值时(A>M或A<0.93M),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3M值以内时(0.97M≥A≥0.93M),为有效竞争报价。4、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1)所有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2)所有投标报价(A)小于招标控制价0.93M值;(3)所有投标报价(A)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93M值。(二)商务报价的评审1、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9名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审核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规费、税金),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4)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强制性条文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三)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四)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四、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五、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注:招标方将对中标排序并列第一者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内容及分值如下(共20分):1、企业业绩(共2.5分)业绩为市政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计1.5分;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计2.5分。2、建造师业绩:(共2.5分)业绩为市政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计1.5分;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计2.5分。以上业绩计分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施工经历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未同时提供2种以上(含2种)证件材料的不予计分,提供的原件必须能证明满足以上条件。3、 施工设备(10分)1)、沥青拌和楼:1500型以上计2.5分,3000型以上计4分。2)、沥青摊铺机:9米宽的计2.5分,12米宽的计4分。3)、双钢轮震动压路机(12T以上):计0.5分。4)、胶轮压路机(16T以上):计0.5分。5)、沥青洒布车(8T以上):计0.5分。6)、稀浆封层车:计0.5分。以上设备计分一律凭设备发票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自有计分,凭租不计分,所有设备可以累加,加满10分为止。4、获奖计分(共1.5分)近三年(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企业获省级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省级优良工程奖计0.5分;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杜鹃花工程计1分;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鲁班奖工程计1.5分(业绩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加计分)。5、 业主考察评分(共3.5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办公条件、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技术力量、承担过类似工程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①满意计3.5分;②基本满意计1.5分。③不满意计0分。(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考察分,将由甲方当众抽签决定排序第一人)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赣建洪高新招字 [201 2 ] 第 52 号招标项目: 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招标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公用事业局(章)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 编制时间: 2012年7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0年说 明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2、资格后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3、资格审查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4、本表由招标人填写;5、本文件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一)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二)前附表工程名称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建设地点南昌高新区设计单位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洪高新管字【2012】71号工程总投资约9368.05万元本项目投资约1980万元建筑面积\结构建筑高度\层数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 期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 求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壹级临时建造师)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五 大 员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经年审合格的岗位证书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单位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 2012 年 9 月 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前到位资金已到位 审查时间 2012 年 9 月 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公告等手续及投标报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雅居路(高新一路-高新二路段)、创新路(发展路-火炬一路段)、高新一路(发展路-火炬二路段)、高新二路(发展路-火炬二路段)、煤矿路(发展路-火炬大街段)、火炬二路(高新大道-京东大道段)、东元路(高新大道-京东大道段)七条道路路面病害处理、贴抗裂贴、花岗岩路沿石(含分车带)更换、沥青路面摊铺、检查井(含水蓖)提升、人行道吸水砖更换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内容。 2、标段的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原件。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必须由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壹级临时建造师)担任,并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备案机关鉴证章的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符合承接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在近三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两者可为同一份业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报告中任选两种。7、投标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投标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湖西片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完全一致。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备案机关鉴证章的劳动合同。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即进赣通知书)。10、五大员岗位证书及有备案机关鉴证章的劳动合同(五大员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11、《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叁份。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经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当场退回原件。(五)其它规定1、招投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2、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其编制投标审查文件与递交投标审查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审查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标段。二、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一)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法: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试行办法》(赣建字[2004]10号)进行资格预审。并按下列第\ 种方法审查投标报名人。1、招标人采取符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试行)》(赣建字[2005] 5号)企业必备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2、 \(二)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标准和方法,并按下列第1 种方法审查投标报名人:1、符合性审查:投标报名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获奖证书或文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应符合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及要求。2、 \三、投标资格审查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1、投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采用2010年《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3、投标人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材料应装订成册(含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按须知要求按时递交资格审查材料。4、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5、资格后审审查结果,应在开标现场公布。四、本工程拟采用下列第(四)种评标办法(一)合理低价法;(二)综合评估法;(三)报价承诺法;(四)招标人自行编制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绝对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人的其它要求(一)拒绝投标人投标的条款: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二)其它要求:不响应资格审查文件内容的取消投标资格。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代理人(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招标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意见签收人:(章)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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