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省级沼气工程200m?沼气池招标公告

2011年省级沼气工程200m?沼气池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如东农能002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2011年省级沼气工程项目200m3沼气池沼气利用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2011年省级沼气工程项目200m3沼气池沼气利用设备

  二、项目要求:(数量、规格、型号等或服务、工程内容)

  1、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的沼气利用配套设备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10千瓦沼气发电机;二标段为沼气锅炉;三标段为沼气集中供气(采暖)。

  2、采购数量

  10千瓦沼气发电机2台,沼气锅炉1台,沼气集中供气(采暖)设备及安装1套。

  3、产品规格及要求

  (1)沼气发电机要求具备可靠性高、耐久性好、经济性好、零部件通用性强等优点,采用康明斯动力或国内专业燃气发动机为开发本体,配套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点火系统、燃气电控系统和智能控制系统,符合《NY/T 1223-2006 沼气发电机组》行业标准,电子调速、数字显示、低噪音、箱柜式,机组功率10千瓦。安装必须包含脱硫器(50㎏以上)、气水分离器、阻火器等装置,以及一部分DN32沼气管道、阀门、压力表等发电机房内的设备,要求能发出电。

  (2)沼气锅炉为小型立式常压沼气锅炉,沼气单烧或沼气和煤两用,要求满足消耗日产沼气量60立方米需要,总发热量5万~10万大卡,可用于采暖和热水;燃烧器采用全自动燃烧器,自动扫风,自动点火,并具有防气体泄漏保护功能;锅炉本体带有自动控制装置,可控制给水泵、循环水泵,可设定温度,到温度后自动停炉;锅炉本体外部采用岩棉保温,并使用彩涂板包装,配套设施齐全。

  (3)沼气集中供气(采暖)设备及安装内容为200m3沼气池配套铺设安装DN32沼气管道、阀门,安装阻火器、气水分离器等必要的设备,以及配置开关、脱硫调控器、沼气取暖炉等(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沼气管材管件可采用PPR、PE等材料,并在必要的位置砌筑阀门井,预留放水开关和控制开关,管道安装须试压合格,设计、施工须符合《NY/T 1223-2006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供气设计》及《NY/T 1223-2006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施工与验收》等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要求

  沼气发电机、沼气锅炉要求中标人货到现场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机组安装及调试,免费为用户培训1名操作人员,所有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再另外计收。发电机质保期为正常发电1000小时或1年(以先到为准),并承诺终身对用户的售后负责。沼气锅炉售后服务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协议约定。沼气集中供气(采暖)设备质保期为半年。

  四、谈判须知及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①提供沼气发电机、沼气锅炉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销售、安装该类沼气设备能力。

  ②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的生产或销售、服务;

  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其它条件;

  ④投标第3个标段的个人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单位须有持农业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⑤其它要求。

  2、谈判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单位须提供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个人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报价单;

  ④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3、报价:包括成本、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必须分别报出单价并合计总价。

  4、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12年8月24日17时前将谈判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印章快递至如东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刘军收,联系电话:********2392,189*****660,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84号。采购单位将在收到邮件后组成由县财政局及县农委相关人员集中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

  5、谈判程序: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方(谈判小组)根据本次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谈判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预审,谈判小组集中与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6、成交原则:有效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需求进行报价,采购方(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以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需合同;如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或按时履行合同,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报名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采购人提供便利,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189*****660。报名人投标后不得以现场情况不清为由提出异议。供货(服务期限、工程完工)时间

  沼气发电机、沼气锅炉签订协议后10日内安装到位,沼气集中供气(采暖)签订协议后15日内安装,30日内调试到位。

  五、供货(服务、工程)地点

  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将沼气发电机分别送到新店镇、长沙镇相关养殖场,沼气锅炉送至马塘镇相关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取暖)在苴镇相关养殖场内。

  六、验收及付款要求

  1、项目验收:采购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退还产品,供需双方对标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有权部门鉴定为准。

  2、付款条件:沼气发电机、沼气锅炉签订合同到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支付合同价的30%,发电机、锅炉及沼气集中供气(取暖)设备安装调试后付至合同价的90%,下余合同价的10%款项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2年)满后经检查无问题的结清,不计息。

  3、结算方式:供应商凭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供需合同、项目验收单(以验收合格为准)及正式发票经审核后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七、 其它要求:

  无论成交与否,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爱如;电话:****-********189*****061;传真:****-********;地址:江苏省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84号。

   如东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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