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盱眙县官滩镇委员会盱眙县官滩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淮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盱眙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0年7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2个专题、11个专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查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奋力谱写盱眙向南向前精彩华章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镇、村(社区)两级、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我镇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重点分2个专题、11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镇党委、政府组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镇党委、政府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为必修课,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镇、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宣传部门将专题片纳入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宣讲案例库;深入企业一线宣讲,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和“书记和镇长说安全”活动;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各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镇、村(社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健全完善安监办实体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养老服务机构、水面安全、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全面运行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推进危化品等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65%。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七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镇人大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地方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镇安监办牵头,镇党群工作局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压紧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并在媒体上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争创本质安全示范企业进行公开承诺。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企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五是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盱眙县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镇安监办牵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投用率必须达到100%。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加强搬迁改造工作。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生产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配足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2021年6月底前,镇安监办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有化工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不少于1人。大力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底前化工生产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管控、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生产全流程管理五位一体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镇安监办牵头,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官滩分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持续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露天废弃矿山坍塌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用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镇安监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官滩分局、镇“263”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村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利用大数据手段,打破沟通壁垒,对于距离较近的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实现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探索建立城市停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停车智慧管理,为群众提供信息共享、停车诱导以及违停提醒服务,有效提升泊位使用效率;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来辅助管理,如安装停车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消防车通道、停车泊位等画面,及时发现治理违章停放,提高监管效率。二是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着力夯实基层火灾预防基础,加大基层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镇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促进基层火灾防控责任落实落地。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防范杨絮火灾集中行动;快速整改落实养老机构、各宗教场所消防审验手续不齐问题;进一步完善镇工业集中区和集镇消火栓建设规划;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企业、人防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深入开展全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上线运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主评估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全镇消防大数据库。七是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惠及广大群众的“均等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持续加强消防队站、装备器材和实战能力建设。(派出所、安监办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二是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推动建立实施包车客运安全例检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常态化开展治超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严格追究销售商业的违法责任。三是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重点监管事故率、违法率较高的企业;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一货”领域应用,在重点普通货运车辆强制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2020年底前,完成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载货汽车上的试点应用;推广应用“五步工作法”,推进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查控工作。四是深入实施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强县道平交路口路面管控,继续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强化公路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深化乡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大集镇路段执法管控力度。(镇农路办、派出所牵头,各村(社区)、市场监管局官滩分局、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强化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防控措施,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末端网点专项治理、虚假实名专项治理、非法寄递野生动物、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专项治理、寄递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专项治理等,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二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加强渡船安全监管,强化水上游玩活动等安全检查。加强船舶碰撞桥梁、商渔船碰撞隐患治理,继续对砂石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督促危险货物货主(码头)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三是推进港口领域常态化专项整治,所涉环境污染及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施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运输车辆按规定实施装运,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企业,2020年底前必须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严格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强化港口安全防护距离监管,落实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四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等危及城市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五是开展渔业船舶专项整治,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强化渔船集中停泊区安全监管。(镇“263”办、安监办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集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集镇安全韧性作为集镇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集镇安全发展落实到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做好与县级以上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的对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城市和农村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村(社区、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房屋建筑和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依法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经营、使用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六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县开发区、镇工业集中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两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两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两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完善镇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优化区内规划布局,严把两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区内公共设施,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两区内高风险行业及重点企业安全管控。深化两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企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加强两区内仓储物流集中区的安全管理,加强两区内“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五是持续夯实两区安全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对两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重点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应用(镇“263”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煤改气”、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一是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煤改气”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合理确定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管理、燃气供应经营户、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三是开展渣土和垃圾收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安全隐患,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四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镇“263”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卫生院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水面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结合汛前安全检查,突出抓好中小型水库、河道堤防等重点环节,对全镇水面安全情况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抓好整改,确保不留一处死角,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小型水库、各大圩区、塘坝等应急消险、维修养护等重点水利工程,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主汛期前各村(社区)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将全面投入运行,加大河道疏浚、各塘坝节水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力度,让更多工程在安全工作中发挥效用。三是提升河湖管理能力。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塘库“两违”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拆除行洪排涝河道上的施工围堰、坝埂等阻水建筑,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等行为,切实提高河湖的行洪蓄洪能力。(镇农村工作局、各村(社区、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火源管理。重要时期发布林区禁火令,规定防火期,划定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有村(社区、场)、重点林地、生态林自然保护区要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林区散坟平迁;油气管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的管理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巡护;林内林缘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各养殖户、宗教场所、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各种纪念地等周围要清理可燃物,营造防火林带,开辟防火隔离带。进入森林防火期之前,林区重点村(社区)、生态林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要组织力量对主要进山道路两侧、重要设施周围、人员活动密集区、重要山体林缘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几率。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林区道路建设纳入镇村道路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统一建设。要通过新建蓄水池、铺设消防管道等方式开展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切实推进以生物防火隔离带为主的林火阻隔网建设,保持科学合理密度。要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照能满足本区域森林火灾扑救需要的标准进行物资储备。加强森林火灾远程监控中心建设,提高火情及时发现能力。三是增强防火力量。林区重点村(社区)、生态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管理野外用火,其中:一般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每人管护山林面积不超过800亩标准配备管护人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省级以上公益林以及人员活动较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地区,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500亩。对发生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处置,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并提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要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建设,开展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专业化、正规化、科学化水平(镇农村工作局、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密切注视气象、水文变化情况,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和监测,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农村工作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全镇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是否属于危房,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房屋设计建设是否符合消防标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是否达到要求,电气安全整治是否达到要求。三是强化餐饮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堂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是否达到要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留样是否符合规范,卫生环境是否达标。四是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院内环境是否达到要求,机构外围是否存在危建树木等安全隐患,机构附近是否有高污染源。(镇社会事业局、各村(社区)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7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村(社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和省市县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深入分析各类事故的原因,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个专题、2个专项安全整治的牵头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于每月初报送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和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本单位本部门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部门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已开展的9个专项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危险废物、养老机构、水面安全、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等9个安全专项整治,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时间延续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攻坚(2020年)。把抓好国务院和省市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和移交“清单”的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风险化解、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和典型宣传推广。加快推进现场交办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对移交的典型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一个不落整改到位。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本级本部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全面彻底抓好闭环整改。分层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完成“一年小灶”隐患整改任务。

2.持续整治(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决啃下一批安全生产“硬骨头”。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导督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3.巩固提升(2022年)。依照新增2个专题和2个专项巩固提升阶段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方案,于8月26日前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年底前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汇总并上报镇党委、政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于2022年11月下旬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将已成立的“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牵头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镇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配合县专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支撑体系,强化全镇财政对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镇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一批诚信守法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管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安全生产作为区域产业规划、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调整高危行业产业结构布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反思其他单位存在问题,各行业领域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镇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问效问责。全面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镇党委、政府督查督办、镇纪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纪检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推进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再监督。镇安委会办公室运用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推动取得实效。(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官滩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2 官滩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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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整治 专项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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