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公告)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对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0037(ZB023)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就采购人辖区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厨余垃圾生物降解处理设施及配套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交货期:
1.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含供货及项目建设完成)并负责调试验收合格。
2.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的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与本项目垃圾生物处理含餐厨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供应商必须按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各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3)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湾支行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供应商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3)供应商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供应商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采购人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供应商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4)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5)如开标时供应商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供应商应在开标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
6)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磋商代理或采购人统一办理成交人和未成交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磋商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7)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8)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根据要求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成交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2、如供应商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
4、供应商(成交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磋商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各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可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1)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
(2)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153-8889
(3)保证金业务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4)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请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面
八、供应商磋商响应须知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或者http://ggzyjy.nantong.gov.cn)-“办事指南”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市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响应竞争性磋商路径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即可在公告附件中获取。
2、下载响应:凡有意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3:30。
下载响应路径:供应商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供应商进行上述操作后,方可进行后续的制作、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步骤。
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4、响应文件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14日13:30。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5、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办法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友情提醒: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
(三)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九:现场踏勘:
1、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
2.、请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勘察现场。
十、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标代理方面: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薛女士 181*****507
采购人方面: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王先生, 电话****-********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卫星133*****025。
对CA锁办理请向政务中心CA服务窗口提出:联 系 人:章翠云,联系电话:189*****893。
十一、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二、磋商公告期限
1、本磋商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十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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