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经济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弱电设施改造的招标公告
铁岭经济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弱电设施改造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经济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弱电设施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XWX-CG-********1
项目名称:铁岭经济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弱电设施改造
预算金额:608362.58元
最高限价:608362.58元
采购需求:铁岭经济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弱电设施改造,包括杏园小区、新场小区、南柳小区、桑园岭单位体独楼、桑园岭单体楼的电动车充电棚改造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府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 月25日至 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华夏新华城一期门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钱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项目经理的二级(含)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铁岭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夏新华城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xwxztb2020@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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