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威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12)301号
资格预审公告
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投资【2011】3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威宁县草海镇新城区广聚路;
建设规模:约12418平方米;(半地下一层、地上部分9层,框架结构,单跨最大跨度28米);建筑智能化: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卡系统,视频点播系统,计算机机房等);
建设总投资:约2608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划分标段: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3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3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 年08 月17 日至2012 年08 月23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在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08 月17 日至2012 年08 月23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在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5.申请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明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威宁县草海镇新城区广聚路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城市方舟A栋12-6号
邮编: 邮编:550002
联系人:江道银 联系人:刘家滨
电话:135*****066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cjkgcgs@163.com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招验(2012)033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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