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博物馆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局博物馆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贵港市文化局博物馆配电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XPR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文化局博物馆配电工程项目己由贵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贵发改投资【2009】8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文化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文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文化局博物馆配电工程。
(2)建设地点:贵港市桂林路(新区一路)与仙衣路交叉处西南角。
(3)招标范围:安装500kVA干式变压器2台,敷设3*120高压电缆150米,高压柜4面,低压柜11面,1组400kw柴油发电机组等。具体工程详见设计图纸。
(4)要求工期:60天(日历天)。
(5)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内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B类人员安全考核证。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0 日至 2012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3 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中山北路文化商业广场西侧二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B证、身份证;(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8)区外企业的还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文件和贵港市单项工程登记备案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9 月 11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文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0001
联系人: 周菊如 联 系 人: 戈伟梅
电 话: ****-******* 电 话: 139*****699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12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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