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所辖范围内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低于50万元的用户出资营销工程的监理
各投标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低于50万元的用户出资营销工程的监理招标已由上海市电力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电力公司。招标人以公开招标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
2. 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性质为:营销工程
2.2.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所辖范围
2.3.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以具体项目为准
2.4.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以具体项目为准
2.5.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
本次招标采用框架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低于50万元的用户出资营销工程的监理。用户出资营销工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线路、电缆、排管等。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住建部工程监理资质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程设备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工程设备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业工程设备专业);
4.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4.3.上述证书、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5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5. 投标人验证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7日上午9:00~下午4:00(双休日除外)。
5.2 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12室
5.3 确认方法:
a.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A4篇幅);
e.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
f.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的报名验证,潜在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携带上述规定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至规定地点进行报名验证。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3日上午9:00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电路111号 地 址:重庆南路310号1012室
联系人:潘炼杰 联系人:朱魏峰
电话及传真:
********711 电话及传真:
********936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