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集中供热工程新增换热站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新区集中供热工程新增换热站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浩特新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新增换热站换热机组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的委托,对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浩特新区供热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新增换热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
(一)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浩特新区供热工程项目
(二)本次招标内容: 热源厂2×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辅机设备:新增换热机组设备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8、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所投产品近年内同类产品业绩;投标人必须在近年内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的相似标的物品四台(含4台)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的合同,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附支持性文件: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或者使用单位评价等),没有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投标时带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合同4台以上)。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提供以上十二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原件)、合同(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
1、公告时间:2012年8月20日-2012 年8月24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售标书时间:2012年8月20日到2012年8月24日。
3、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
四、开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丽山湖渡假村3号贵宾楼)
五 、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电汇)。
六、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商务标书联系人:苗青、木人 联系电话:0471-*******、*******
技术标书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158*****058
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质保期
付款方式
标书费(元)
1
换热机组
8站16套
合同签订后25日内
1年
3:3:3:1
1800
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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