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雅戈尔智能仓工艺设备配备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雅戈尔智能仓工艺设备配备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雅戈尔智能仓工艺设备配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ZJPOST-HW-20015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4373.9万元;
1.2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合同包号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

  报价要求

  (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合同包一

  宁波雅戈尔智能仓工艺设备配备

  含多层穿梭车系统、输送系统、整箱货到人拣选系统、机械臂拆码垛工作站、线下拣选播种墙、RFID通道机、伸缩胶带机和自动热缩膜机等,具体详见《宁波雅戈尔智能仓系统技术规范书》

  4373.9

  项/万元

  1年

  4373.9

  1.3 质保期限:自终验合格起2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

  周期: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制作、进场安装,并在2021年4月20日之前投产(试运行);

  1.4服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黄隘村(鄞州大道与万金路交叉口附近)。

  1.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项目管理、方案优化、详细设计与设计维护、原有自动化设备利旧、搬迁及安装调试、工艺与相关土建、公用工程配合、接口制定、施工组织、现场管理与安装督导、质量和进度控制、各设备联调与测试、系统上线技术支持及运行指导所产生的设备费、软件开发费、材料费、运输和运输保险费、卸货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与培训费、利旧设备移位安装、附料(线槽、线管、跳线等)、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备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4373.9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服务的相关资质;

  5)若投标人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生产制造场地;

  6)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多层穿梭车系统自行设计和制造的能力或具有集成能力(提供合同证明);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4.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响应人名称 项目编号:No.ZJPOST-HW-20015文件费);

  4.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

  4.4.4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5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13日上午9:3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五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磋商预计需要4个工作日,采购人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

  邮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蓝工

  电话:****-********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号:****************028

  --电子邮件:********1@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艺设备 智能 雅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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