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及《鳌江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鳌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及《鳌江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1、发包单位:温州市水利局。
2、项目名称:《鳌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及《鳌江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3、项目地点:温州市。
4、采购内容、范围:编制《鳌江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及《鳌江流域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
5、质量标准:符合《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一批跨行政区流域水量分配和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控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19]7号)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6、项目工期:总15个月,从开始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具体进度按照省水利厅浙水资[2019]7号文件规定时间要求。
7、项目验收:采购单位组织审查。
8、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整)。
9、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方式:通过温州市水利局内部的自行采购方式,通过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人。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11时30分。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绣山路19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建设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7*****376。
14、监督单位: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附件:********c79849a4abe6972f624f4145.docx">鳌江水量分配及生态流量方案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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