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5G物联网产业园PPP项目抚州高新区5G物联网产业园PPP项目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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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高新区5G 物联网产业园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XTCFZ********9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抚州高新区5G物联网产业园 PPP项目(项目编号:JXTCFZ********95),已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州高新区 5G 物联网产业园 PPP 项目

2.2实施机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

2.3项目实施地点:坐落于抚州市高新区内,位于科技大道以西、科纵四路以东、纬六路以北、纬五路以南。

2.4所属行业:建筑工程

2.5建设内容及规模:

2.5.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 9382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35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29.71万元(含土地费用),基本预备费为 6622.73万元,建设期利息4413.30万元。

2.5.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15114.37㎡,总建筑面积 347070㎡。其中,5G电子装备类厂房建筑面积20000㎡,定制厂房(5G智能硬件类厂房、物联网集成电路类厂房、孵化创新厂房)建筑面积 176000㎡,孵化类厂房建筑面积 80800㎡,仓储物流建筑面积 16200㎡,宿舍建筑面积 27000㎡,其他配套(综合服务中心、展示中心、门卫等)建筑面积 13370㎡,地下建筑面积 13700㎡。停车位数量1010个。容积率1.61,建筑密度45%,绿化率19%。

2.5.3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820.1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00%,为18764.03万元,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及政府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全额出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投资部分由SPV(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6运作形式:DBFOT(设计一建设一融资一运营一移交)

2.7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 15年(含建设期 2年)。

2.8股权结构: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占股3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70% 。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职工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盖章;

3.3投标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级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4投标申请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建设方具备该项条件。

3.5投标申请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如果投标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设计方具备该项条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筹资、建设、经营、设计等责任义务,且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资质(建设、设计)要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注:投标截止前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4.资格预审方及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20年0927日至2020年1026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20年10月26日9时 30分前送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钟岭大道266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8*****38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8*****99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邮箱:jzgczxw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 产业园 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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