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白沙县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QSZB-2020-2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46.38 |
最高限价(万元) | 46.38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
合同履行期限 | 90个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20-09-27至 2020-09-29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书香苑小区C栋1408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20-09-30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 |
开启时间 | 2020-09-30 09:00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白沙县怡心南路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办公室(三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35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25号海南之心2期-彼岸3#住宅楼二单元3层301房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51 |
本采购项目白沙县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白府办规【2019】1号文规定,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核准采用竞争性谈判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白沙县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1.2项目编号:QSZB-2020-23
1.3预算金额:¥463800.00元(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所有有效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4建设规模及内容:
净水厂工程、管网工程、电气、仪表及自控、室外工程。
1、净水厂工程
穿孔旋流斜管沉淀池2座,采用钢混结构,尺寸为:5.18mx3.24mx5.85m;重力式无阀滤池2座,采用钢混结构,尺寸为:5.20mx2.60mx4.50m,池底平面尺寸为:2.60mx2.60m。清水池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效容积为180m3,调节水量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5%计。加氯间(加药间和加氯间合建),采用砖混结构,尺寸为9.6mx4.2mx3.6m,建筑面积为43.69㎡。送水泵房建筑面积为22.22㎡,设计提升水泵两台,一用一备,单台泵参数为:Q=15m3/h,H=30m,P=5.5Kw,加压提升供水到水塔,提升规模为300m3/d。取水口,尺寸为2mx2.5mx2.8m,容积为14m3;生产用房三层(包括管理办公、化验等)建筑面积为291.26 ㎡,采用钢筋混凝土;值班室及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40㎡,采用砖混结构。
2、管网工程
给水管网建设总长度为9790m,管径范围为de40~de110,管材采用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PVC-U)。输水管线采用焊接钢管,焊接钢管管径为DN50,流速0.6m/s,长度为200m;输水管线按近期设计,管道按300m3/d设计;入户工程涉及农户为661户,混凝土路面拆除与恢复面积为7100.00㎡。
3、电气、仪表及自控
本工程主要用电设备为水泵电机、泵房照明、二氧化氯发生器、轴流风机、启闭机、电动蝶阀、潜水排污泵、起重机和电源外线300m等。工程拟设置一套区域主站控制系统。根据泵站生产构筑物的分布和工艺过程的要求,主站设置在配电间(PLC1),并配置操作显示终端。
4、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主要有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原土回填、外购回填、进场道路、厂区围墙、挡土墙、道路及广场、厂区园林绿化、厂区大门、厂区侧门、厂区给排水工程、厂区电气工程。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
2.2 设计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珠碧江居委会。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息,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将《信用信息报告》附响应文件内,且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若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则投标无效)。
②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供应商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给排水高级职称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缴纳投标保证金。
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能证明谈判保证金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其他: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3.3 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 供应商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0年09月27日至2020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书香苑小区C栋1408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下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经理市政给排水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9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本公司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本单位公章的合法证明(刻章许可证或印章备案证明或公章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法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委托函中须明确报名项目名称)。
以上材料原件核查,实行电子证件且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地区,需提供不再核发纸质版证件的相关规定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为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结构将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金茂滨江温泉花园3#楼(C栋)一单元101(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元。供应商须在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用途:白沙县七坊镇珠碧江居中心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QSZB-2020-23。(如供应商无法备注全部保证金用途,可简写项目名称,但必须全写项目编号)。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到指定账户:
户 名: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五东路支行
8.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本项目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17:00:00(北京时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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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
名称: |
海南琪硕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白沙县怡心南路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办公室(三楼)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书香苑小区C栋1408 |
联系人: |
符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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