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5日17:0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00
资格预审日期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民****-*******
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红梅***-****************
附件:
附件1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pdf

项目概况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后按系统提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7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2.1.1 路线起终点及路线走向

本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年—2030年)》的11条省级高速公路中的第5横——寨科至海原公路(S50)中的一段,路线起点顺接黑海高速(S50),并对黑海高速(S50)终点段进行降坡改造后下穿同海高速(S40),设置海原互通实现交通转换;而后路线从东向西沿G341线以北与武塬风电场及光伏项目之间的走廊带布设,途经三岔河、大塬上、高台村、套湾、小河村等,上跨S205线后设置西安镇互通连接S205线;继续向西北方向延伸,途经陈家湾、付套村、薛套村、尹家沟、鸡窝山等,穿越西山洼后进入甘盐池境内设置甘盐池互通;之后从甘盐池与甘盐池盐湖之间穿过,沿G341线北侧平行布设,终点位于G341线以北65m处宁(夏)甘(肃)省界,接甘肃省境内拟建平川至海原一级公路。

主要控制点:路线起点、G341线、武塬风电场、光伏项目、S205线、西安镇、甘盐池、甘盐池盐湖、路线终点(宁甘省界)。

2.1.2 建设规模

主线路线全长43.904km,计价土石方数量为*******m3;共设桥梁大桥6091米/20座,中桥164米/2座;共设分离式立体交叉439m/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全线新建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中心1处。拆迁建筑物25937m2,项目征用土地4810.1亩。

2.1.3.项目产出说明

项目产出为提供满足PPP合同要求,具有正面社会影响、生态影响、公众满意的高速公路及运营服务,达到降低汽车运营成本、节约旅客时间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社会经济效益目标,项目产出说明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1)建设期

①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②质量要求

a.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得分≥90分。

b.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得分≥85分。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环保目标:杜绝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水污染,排放达标;无严重扰民(无投诉、媒体曝光和受罚);通过环评验收。

(2)运营期

①运营养护目标:平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2,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92,优等路率达到90%以上,无次、差等级路;90%以上桥梁技术状况保持二类以上(含二类),新发现四、五类桥梁次年处治率100%;竣工验收时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均为优良,(即:平原区成活率≥95%,保存率≥90%;山区成活率≥90%,保存率≥85%;寒冷草原区及沙、碱、干旱区成活率≥80%,保存率≥75%),管养期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均为100%;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清晰、有效。

②服务水平目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二级服务水平。

2.1.4 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开工,2023年底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

2.1.5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总投资 40.78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9289万元。投资估算组成详见下表:

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万元)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318476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17655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7154

第四部分 预备费

31796

建设期贷款利息

22757

估算总金额

407837

平均每公里造价

9289

2.1.6 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资本金为不少于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的20%。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

2.4 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补贴。

考虑到本项目预测交通量较低,使用者付费无法覆盖项目的成本和合理收益,政府将会在运营期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运营补贴,具体补贴额度根据投标报价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运营期补贴资金来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2.5 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

项目资本金全由社会资本出资,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持股100%,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不对项目公司进行持股,也不参与项目公司收益分红,但在项目获得超额收益时,政府有权就超额收益部分与项目公司进行分成。除项目资本金外,剩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利用国内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工具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开工,2023年底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2.2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第3.1.4项和、第3.1.5项和第3.1.8项的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公告第3.1.2项的要求;(3)联合体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满足本公告第3.1.3项的要求;(4)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3.1.6项、第3.1.7要求的企业,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3.2.4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参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联合体内部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3.2.5 其他内容详见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约定。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联合体内部不受限),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后按系统提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插锁填写信息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引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要拔锁。联合体成员单位在同一台电脑上插锁填写信息报名,直至报名成功。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申请人成功报名后,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10月1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五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1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唐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方式:陈红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民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项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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