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和第三届模范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和第三届模范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县、区教育局,各新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弘扬我市学校德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乐于奉献,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教师节期间,将对全市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和第三届模范班主任进行评选表彰。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8月中旬—2012年9月上旬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高职(高专)类学校、中小学(含职业中学、中专)中连续担任班主任(辅导员)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辅导员)。评选对象要向长期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向初中学校一线班主任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信念坚定,思想积极上进,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引导学生。
2.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六要十不准”规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3.热爱班主任工作,人格品质高尚,心理素质良好,爱岗敬业,乐教爱生,为人师表,在同行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声誉;
4.班主任工作不断创新,在班集体建设中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形成健康向上、和睦友爱、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的良好班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所带班级近5年来曾获市(县)级先进班集体或先进中队;
5.积极撰写班主任论文或班主任工作案例,对从事的班主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不断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在校级以上班主任活动中进行交流和展示。
(二)模范班主任条件
模范班主任除符合上述五项基本条件以外,还应成为班主任群体中的杰出代表、师德的标兵,在班级管理、关心爱护学生、组织和引导学生参与集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个人独到做法,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班主任工作研究文章或参加过市(县)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其班主任工作经验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好的影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评选
1.不尊重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
3.所带班级学生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班主任本人受到过违法、违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评选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德育办(团委)、人事科、办公室、组宣科、监察室、高教办、职(成)教办负责同志组成,评选表彰办公室设在德育办。
五、评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表彰优秀班主任400名(名额分配附后)、模范班主任10名,其中,模范班主任从优秀班主任中遴选产生。各县(区)教育局从优秀班主任人选中推荐模范班主任1—2名,高职(高专)学校、直属(民办)学校共推荐1—3人。
六、评选办法:
(一)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本辖区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市级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
(二)各单位按照所分配名额,严格依据条件推荐市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模范班主任人选。各县(区)学校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高职(高专)学校、直属(民办)学校推荐人选直接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评选领导小组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组成考察组到各相关单位考察基层推荐的模范班主任人选。市教育局将于9月10日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模范班主任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县(区)要在自行组织表彰的基础上,推荐评选市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模范班主任,进一步扩大优秀班主任的影响面 。
(二)各单位要以此次表彰为抓手,及时总结和推广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成为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传播者。要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模范班主任长期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精神,弘扬师德,进一步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评选程序。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使评选工作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应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评审程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推荐人选要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各推荐人选应填写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推荐模范班主任人选另附二寸免冠近照一张,详细事迹材料一式5份,字数2000字左右,同时准备一份2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163.com">*******@163.com。
因时间紧迫,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请于8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甘 丽 联系电话:*******
附件:1.马鞍山市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2.马鞍山市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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