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采气厂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验检测项目

2020年第二采气厂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验检测项目

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验检测项目
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0年第二采气厂空气呼吸器及气瓶检验检测项目。1.2项目概况及范围:依据《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验规范》等标准要求,组织对2020年第二采气厂到期需检验检测的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检测。以保障特种设备的有效性、可靠性。在第二采气厂榆林倒班点、米脂倒班点、神木倒班点共三个检测点检测空气呼吸器气瓶共207个,检测空气呼吸器443套(含17套长管式)。并出具详细有效的检验报告。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1.4实施地点:第二采气厂榆林倒班点、米脂倒班点、神木倒班点共三个检测点。1.5资金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1.6计划投资:人民币40万元(含税)。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0-CQ2-F10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单位: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2.1.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1.2服务商须具有国家质量(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为PD5;且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考核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2.3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具有空气呼吸器校验维修及相关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其对应的结算发票彩色扫描件)。2.4设备要求:服务商应为本检验检测项目配备至少一台检测专项作业车辆到指定地点开展检验检测服务。2.5信誉要求:2.5.1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2.5.2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8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项目单位联系人:常超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73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904
其他:谈判时间:2020年10月9日9时00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检测 气瓶 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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