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集土确权发证办【2012】0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大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2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项目概况:按统计年报全县约4128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按“二调”变更后数据库的数据,建制镇(集镇)约14.6平方公里地籍调查,约90.4平方公里村庄地籍调查,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本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专业队伍实施。
三、资金来源: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经费。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肆佰壹拾万元整(1410万元)。
五、主要任务:
1、全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2、全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3、全县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4、以上三项的统一宗地编码及数据库建设。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内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省级资质,并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的调查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承担过第二次调查项目或做过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至2013年11月止,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含数据库建设),必须在2012年11月底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含数据库建设),必须在2013年5月完成。
八、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地籍调查技术规定及相关的规程标准,必须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九、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份)
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
4、提供企业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地调查项目业绩,要求提供验收文件。
十、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2012年 8 月 23 日至2012年 8 月 29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都昌县华福佳苑二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都昌县华福佳苑二楼(都昌县建材大市场北侧)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话:****-*******
监督单位:都昌县国土资源局
都昌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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