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分公司废催化剂出售项目
大港石化分公司废催化剂出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大港石化分公司废催化剂出售项目
招标编号:ZY20-TJ04-WZ125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委托,就大港石化分公司废催化剂出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1.1招标产品范围: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成分组成%wt |
1 | 废再生后脱硫催化剂HR806S | 6.256 | 氧化钼/10.05,氧化钴/2.8 |
2 | 废再生后加氢催化剂HR845S | 20.833 | 氧化钼/5.0,氧化镍/8.6 |
3 | 废加氢裂化精制剂DN3551 | 1.3 | 氧化钼/22.5 ,氧化镍/5.7 |
合计 | 28.389 |
1.2提货地点:招标方所在地中心库库房,招标方负责装车,所产生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1.3提货期:危废手续办理完成后,中标人接到取货通知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运走 ;
1.3.1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现场自提;
1.3.2包装要求:铁桶包装,包装由招标人负责;
1.4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③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副本带明细) ,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包含HW50(小类251-016-50)类加氢精制废催化剂、HW50(小类251-018-50)类加氢裂化废催化剂,核准经营方式为综合回收、再利用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提供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运输合同或协议,委托的运输单位及人员资质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④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具有近3年(2017年至今)1个(含1个)以上废加氢催化剂或其它废催化剂成功处置业绩,且回收处理废催化剂累计数量100吨及以上(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准数量为准)。提供的业绩附回收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⑥服务要求:保证整个废催化剂运输过程中对环境无不利影响,保证清运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各项环保要求。近3年内没有违反环保规定的不良行为。
⑦投标人能在招标人提出转移计划后双方配合2-3个月内内根据需要完成危险废物详细处置方案编制、完成危险废物跨境转移手续办理,并保证所在地区同意接受以及危险废物转运五联单的办理。
⑧付款条件:中标人接到取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款电汇到招标方指定账户。
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2.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 陈依琳125 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西区佟楼支行
联 行 号:********0390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tjwanglong@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tjwanglong@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发票开具信息表 | |
开立发票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注册电话(开票单位财务或公司座机)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中石油物资公司业务经办人姓名和招标编号 | 陈依琳ZY20-TJ04-WZ125 |
电汇来款金额及时间 |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3.递交投标文件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10月21日9:00至2020年10月21日16:00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4.1,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 陈依琳125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4.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10月22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其它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
联 系 人: 常 真
电 话: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王隆
电 话:***-********
电子邮件:tjwanglong@cnpc.com.cnmikuwanglong@gmail.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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