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招标公告

空调招标公告

编号:盐政采询(2012)126号
项目:盐亭县云溪中学空调

关于询价采购盐亭县云溪中学空调的函

根据县财政局批准下达的盐亭县云溪中学空调采购计划,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要求
空调(大3P) KFR-72LW 8台
以上产品参考品牌:格力、三菱、大金
二、预算控制价:48000.00元
三、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12年8月22至8月23日(上班时间)
四、询价文件售价:100元
五、询价文件发放地点: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10号(盐亭县财政局办公楼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158*****959
六、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8月27日10:30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10号(盐亭县财政局办公楼五楼评标室)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生产或经营所采购商品的主体资格,参加报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则无需此授权书,只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质均需加盖鲜章。
三、供应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出最终价)、品牌、规格、技术指标、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12年8月27日10:30时前密封送达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包商务正本1份、商务副本1份,应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过时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投标书和递交投标书者,将被视为废标,不予考虑。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2年8月27日10:30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评定原则: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时间送货到使用单位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不得更换产品规格型号,一经发现将记录黑名单。 六、附属产品提供及售后服务
成交商应按有关规定承诺对具体采购单位提供附属产品、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及保修期限的文字说明。
七、付款方式 成交商提供的产品交付验收完毕,《验收表》经使用单位签署意见书后,由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付清款项。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八、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中心发放的成交通知书同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须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生效,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废除询价条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无效询价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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