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数码相机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数码相机招标公告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数码相机询价采购公告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数码相机项目,欢迎有意且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到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参与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码相机;详见询价函。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75600.00元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前来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书和被受权人身份证明。

四、询价文件领取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六楼政府采购部。也可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法定假日休息);下午15:00时至17:00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六、评定时间:2012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刘先生 吴德军

131*****190 ****-*******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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