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
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0-12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0-10-12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霞浦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001),现就招标文件相关问题发布答疑、澄清及修改如下: 一、答疑 1、分期红线是否可以修改? 答:分期红线可以合理性修改。 2、总图是否报批过是否可以调整布置? 答:总平图发改已备案,经发改同意可做微调。 3、本工程勘察费按296000元包干,取费太低,远低于市场单价及各项工作的成本价,势必造成中标单位亏损,难于保证工程质量。勘察费包含地下管线调查、旧路地下管线调查及勘察过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等要求不合理。 (1)建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按50%计费,以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结算。 (2)本项目用地面积达260多亩,范围大,可能会适及场地征地、青苗赔偿、场地平整等问题,该部分的工作应由业主协调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3)本项目计划分三期,应适当考虑勘察设备重复进出场、勘察周期的问题,不能笼统的按30日历天来要求。 答:本项目勘察费按296000元包干(包含勘察过程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一切费用)。原因:(1)公墓工程除主体办公用房用地需详勘外,墓区的勘探量较少;(2)项目在勘探过程中涉及的场地征地、青苗赔偿、场地平整等问题,业主给予协调处理,且场地征地、青苗赔偿费用由业主承担,但场地平整等一切费用含在勘探费296000元内;(3)本项目虽然分三期建设,但勘探须在合同时限内一次性完成。如由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可适当延长工期。 4、本项目设计费按标准下浮了64%,是否太夸张,本项目为公建项目且涵盖各个专业设计,按照正常市场价以及过往招投标价位,最多下浮20%--40%,这个价格实在太低,对设计单位不公平,且现在人工成本高,设置如此低价,设计单位也很难在设计周期内提供同等优质的服务,于项目不利,于招投标不利,可能会因为设计费过低,没有单位来投标,造成流标,耽误项目进程,为保证项目有效的保质保量的进行,建议招标人合理提高设计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5、可研批复和设计任务书中的分项面积指标是否可按设计调整,如路网,建筑面积等。 答: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做微调。 6、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其中园林绿化部分占比较大,绿化面积超过50%,建议增加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答: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 7、请明确招标文件中9个评标专家当中是否有业主代表,标书前后不一致。 答:详澄清、修改内容第1点。 二、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3章第3节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7名”,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9名”。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9其他:“⑴ ......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的地方可亲笔签名后原件扫描上传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修改为:“⑴......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人员签字、盖章的地方可亲笔签名(或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或在指定位置打印姓名的印刷体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三、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澄清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招 标 人:霞浦县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9月25日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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