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教育南路综合整治工程
(含建筑功能调整)
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单 位: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日 期:二○一二年八月
派潭镇教育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含建筑功能调整)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现对派潭镇教育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含建筑功能调整)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派潭镇教育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含建筑功能调整)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派潭镇教育南路
四、项目概况:针对派潭镇教育南路综合整治工程(含建筑功能调整)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招标。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对派潭镇教育南路两侧未进行外立面整饰的房屋统一设计外墙、排水、坡顶,对建筑使用功能进行调整。集中整饰招牌广告和门面,整治面积9234平方米,拆除84栋房屋搭建的顶棚、防盗网、违章广告牌,整治面积68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70元
4、项目编号:2012-3654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2 年 8 月 21 日至 2012 年 9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2年 9 月 12 日9时00 分至 9 时 30 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 9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九楼开标2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read.asp?NewsID=600)查阅,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不限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内。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为保证投标人数量以形成充分竞争,如《名录》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并同时投标的,则以开标当天60日诚信排名在前的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有效,其余公司的投标文件无效。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的,若开标当天60日诚信排名在最前的为母公司,则母公司投标文件有效,所有子公司投标文件无效;若开标当天60日诚信排名在最前的为子公司,则所有子公司投标文件有效,母公司投标文件无效。
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交投标文件导致未能完成投标登记的(属上述第4点的情形同时投标的,投标人自动退出的除外),视为未参加投标,按《名录》应用与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根据《增城市扶贫开发(名镇名村)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招选公告》,本工程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投标人应符合本公告第十一条的合格条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投标人在《增城市扶贫开发(名镇名村)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入围承包商名单内,《名录》详见附件一。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接受纸质文件及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3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增城市派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